来源:共青团深圳市盐田区委员会发布时间:2014-11-20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团区委单位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只有团区委本级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团区委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6.7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万元,占94%。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赴港2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义工赴港培训及赴港出席会议支出。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工作调研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3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1、车辆机头大修支出3.2万元;2、活动租车及车辆保养、运行费3.1元。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团区委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4.9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2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用于保障公务车辆在日常工作中所发生的维修费、保养费及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6.7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2万元, 公务接待费0.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万元。
合计1.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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