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城市更新局发布时间:2014-11-12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城改办(重建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个,包括:本单位机关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盐田区城改办(重建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47.18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1.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79万元,占97.00%。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75万元。为应邀赴香港参加城市更新专题项目研究费用。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主要为接待市城市更新办、市土地整备局等单位来我办(局)考察调研及用餐共5批次,合计共0.64万元。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7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1、下属单位土地整备和拆迁事务中心购置编制内小汽车1辆,价格17.98万元;2、单位(含下属单位)使用车辆共有6辆,主要用于日常城市更新项目业务开展、信访维稳、公务及文件往来、扶贫开发等工作的支出,费用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更换配件费用、车辆保险费、燃料费、公务用车停车费及过路费,其中2辆车辆由于使用年限已超10年,车辆运行问题较多。由于我单位及下属单位主要工作任务为负责全区城市更新、征地、土地整备和拆迁等事务,业务范围遍及全区4个街道,需要经常下工地、基层履职,且牵头承担了河源市东源县的对口帮扶工作,部分车辆经常往来深圳与河源两地,因此导致车辆整体运行损耗及维修多。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盐田区城改办(重建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1.39万元,比2013年决算数47.18万元减少了25.79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75万元,与2013年实际支出0.75万元持平。
(二)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64万元,与2013年实际支出0.64万元持平。
(三)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45.79万元减少了25.79万元。主要为减少了2013年度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17.98万元,同时进一步优化车辆使用制度,减少10年以上车龄的车辆使用频率和范围,减少日常公务出行的频率,加强拼车出行,规范用车。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
备注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47.18 万元 |
0.75 万元 |
0.64 万元 |
45.79 万元 |
21.39 万元 |
0.75 万元 |
0.64万元 |
20.00万元 |
注: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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