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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6年度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部门预算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6-02-15

  

  一、单位概况

  1、单位职能

  根据《关于成立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的通知》(盐编委字[2004]21号)精神, “区土地开发中心”、“区基建办”两个机构合并成立区工务局。该局为区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景观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办理有关报建手续,编制监理、施工招投标文件,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

  (三)负责监理、施工等合同的签订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

  (五)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结算文件的编制及初审、投资控制工作。

  (六)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工作,组织固定资产、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七)负责办理工程款的支付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现有事业编制26个,雇员编制12个,临聘人员编制8个。 

  二、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全面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盐田街道片区三年综合提升城区建设和环境整治专项工作;抓好其它一般工程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

  三、2016年部门预算 

  2016年预算收入总规模为984.84万元,支出总规模为984.8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701.5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安排522.9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标准编制。 

  (2)公用支出安排61.93万元,为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安排。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116.7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补助及在职人员公积金和房补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83.26万元,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83.26万元,包括: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153万元,日常业务经费50万元,购置费15.76万元,聘请法律顾问经费8万元,基建财务内审帐户清理费7.5万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费49万元。

  2016年我局项目预算经费比上年度总体减少了20.54万元,主要为:日常业务经费减少17万元,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减少2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经费降低。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预算数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4万元,与去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去年减少1.61万元,主要减少工程检查会务开支。  

  附件: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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