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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0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报告

来源: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0-02-2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6.2020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督促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役退职职工的移交处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役军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五)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包括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7人,实有在编人数7人;事业编制总数3人,实有在编人数2人;具体如下:

  1.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行政编制数7人,实有在编人数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2.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3人,实有在编人数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2020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立足新起点,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和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理念,完善一个体系,促进三个提升,夯实七大基础,努力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取得新成就,迈上新台阶。 (一)完善一个体系,强化组织保障。严格对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指南,推动“两站一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精细化服务,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与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度结合,推动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入户上门,提供更便捷、周到的服务。 (二)促进三个提升,打造精品亮点。一是讲好老兵的军旅故事。提升老兵宣讲团、老兵口述史宣传影响力。做大做强老兵志愿者品牌,进一步发挥退役军人余热,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脱下军装后的人生新舞台上续写新辉煌、再立新功勋。二是建好爱国主题教育基地。提升盐田双拥公园建设水平,融入更多的革命教育和爱国拥军元素,每年在双拥公园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三是搭好调解的平台,提升矛盾化解综合协调力。发挥全省首家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老兵调解室作用,宣传推广老兵调解员先进典型,促进老兵调解室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夯实七大基础,激发内生动力。一是推动运行机制向整体性协同性转变。充分发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从部门单打独斗向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合力共为转变,更加注重督导检查,把压力传递到各级各部门。二是扩大工作对象范围,从部分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向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转变,进一步扩大座谈交流、走访慰问对象范围;借助“两站一中心”三级服务平台,动态更新退役军人“一人一档”,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并借助全国退役军人统计系统,精准掌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做好移交安置工作,扎实做好转业干部、转业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解决退役军人和军属“后路”之忧。四是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从注重“授人以鱼”向“授人以渔”转变,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组织第二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增强应聘人员到相关企业参观事项,提升退役军人对就业岗位的认识度、认同感。五是全力以赴支持驻盐部队建设,继续为部队办好事、办实事。六是着力做好权益保障,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七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力度,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党支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收入2,027.7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027.73万元。本部门于2019年3月成立,无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数,不作数据对比。

  2020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支出2,027.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1.55万元、公用支出27.62万元、项目支出1,498.56万元。本部门于2019年3月新成立,无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数,不作数据对比。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

  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预算1,799.4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11.95万元、公用支出24.96万元、项目支出1,362.56万元。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于2019年3月成立,无2019年年初预算数,不作数据对比。

  (一)人员支出411.9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24.9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1,362.56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优抚支出246.50万元,其中:抚恤事业费168.50万元,财社【2019】58号提前下达2020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78.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慰问金(品),参战退役人员医疗保险补助、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生活补贴及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体检和送医送药;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3.50万元,其中:临聘、雇员及公辅员经费38.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两名公辅员的工资福利,激励职工积极性;区双拥活动工作经费70.0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日常办公、驻深官兵职业技能培训、双拥模范城创建等工作;日常业务经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印刷耗材、饮用水费、绿化费用等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拥军优属808.00万元,其中:为驻盐部队办实事130.00万元,主要用于为驻盐部队办实事解决问题;退役军人安置优待经费540.00万元,主要用于为辖区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纪念品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报销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等;拥军优属慰问经费138.00万,主要用于重大节假日慰问驻盐部队及上级领导机关,为驻盐部队发放生活补贴;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70.56万元,其中:2020年购买军营社工服务经费35.5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专业化军营社会工作服务,面向驻盐部队开展系列服务;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为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思想政治及权益维护工作经费3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思想政治及权益维护活动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调研培训;法律顾问及临时专业服务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审查、聘请老兵志愿者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解答等服务;褒扬工作经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先进退役军人个人事迹、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00万元,其中财社【2019】51号提前下达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二、 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预算228.2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9.60万元、公用支出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36.00万元。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19年5月成立,无2019年年初预算数,不作数据对比。

  (一)人员支出89.6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二)公用支出2.6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36.0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36.00万元,其中:日常业务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印刷耗材、饮用水费、绿化费用等单位日常运行开支;政策咨询及来访接待服务经费36.00万元,主要用于向第三方机构购买专业化服务,开展中心办事大厅政策咨询及来访接待等各项工作;安保服务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向第三方机构购买专业化服务,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并协助开展机要通信、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履职任务;退役军人活动经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接访调解、走访慰问、就业帮扶、文娱活动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队伍建设。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共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包括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1家单位,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0万元,为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于2019年3月成立,无2019年年初预算数,不作数据对比。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为0.0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4.00万元,其中:

  (1)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00万元。

  (2)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00万元。本部门共有公务车保有量1辆,为部门本级公务车,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无公务车。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本级)、盐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并选取2个预算项目作为重点绩效。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1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8万元。本部门于2019年3月成立,无2019年年初预算数,不作数据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1.2020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共82.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区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及医疗保险补助,其中:财社【2019】58号提前下达2020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78.00万元,财社【2019】51号提前下达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00万元。

  2.2020年盐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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