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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0年盐田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报告

来源: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2-25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6.盐田区民政局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负责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三)指导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社区服务体系建 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 治建设。 (四)承办全区行政区划事务,承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和管理。调处行政区域界限的边界争议。 (五)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工作,建立制度型社会福利体 系,指导辖区各类福利设施、机构的建设及开展服务。拟订 辖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标准 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救助工作,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承 担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收养登记等工 作,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六)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 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合区情的社会工作体系。 (七)负责辖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依法实施 年度检查、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党 群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相关工作。 (九)依法推进辖区殡葬事业发展,承担全区殡葬管理 事务,指导丧葬习俗改革。 (十)协调指导辖区社会捐助、公益慈善工作,促进公 益慈善事业发展。 (十一)依法组织开展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 殡葬、社会福利、慈善活动、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行政执法 工作。 (十二)督促、指导辖区民政行业服务机构建立安全生 产责任制,完善安全技术和安全生产条件。制定辖区民政系 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排 查治理各种事故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十三)承办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关于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 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主体承接政府转移的 职能,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严格依 法监管社会组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 序发展。 (十六)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 福利和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 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 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 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残联是融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为一体的全区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是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残疾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 织实施。 (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推动辖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辖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扶贫和 救助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区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托 养、法律援助、文化生活、社会保障、信访维权等为核心内 容的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生活、社会服务和残疾 预防工作,改善辖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落实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办 理和管理《残疾人证》。 (六)参与和协调辖区环境、居家无障碍建设,提高残 疾人的生活水平。 (七)指导街道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协等基 层组织开展工作,落实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 (八)宣传残疾人事业,倡导全社会扶残助残风气。 (九)承办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关于残疾人 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十)完成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民政局包括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14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事业编制总数9人,实有在编人数9人;退休7人;具体如下:

  1.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行政编制数14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退休6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

  2.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3.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实有在编人数5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盐田区民政局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2020年区民政局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推进社区治理专业化、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为建设已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贡献民政力量。一、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着力实现弱有众扶。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慈善捐助、高龄津贴、收养、殡葬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做好残疾人困难救助工作,提升和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强化区康复中心服务主导作用,做好辖区精神残疾人住院治疗和服药治疗等工作;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服务、自主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政策办法,提升政策、业务和服务水平。二、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着力实现老有颐养。进一步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完善智慧养老服务,统筹推进日间照料、居家养老、长者配餐等养老业态,继续建立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为一体的互联互通养老生态岛,形成养老服务无缝闭环。三、推进社区治理专业化,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深化社会工作行业服务、人才队伍、购买服务、质量评价四大标准体系建设,形成全方位的社会工作标准体系,推进辖区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创新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基层组织服务功能,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精准化;落实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社会治理改革;推动“民生微事实”工作,激活社区治理内核。四、强化社会组织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及诚信自律建设,促进辖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巩固深化“两个全覆盖”成果,推进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国家创新实验区建设,探索建立一套具有盐田特色的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转移制度体系,建设一个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转移的枢纽平台,打造一批社会组织承接街道服务职能转移的示范典型,形成真管用、有实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盐田基层实践经验。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盐田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收入9,389.71万元,比2019年减少42.41万元,下降0.45%,其中:财政预算拨款7,714.71万元、事业收入700.00万元;上年结转975.00万元。

  2020年盐田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支出9,389.71万元,比2019年减少42.41万元,减少0.45%。其中:人员支出1,398.84万元、公用支出26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72万元、项目支出7,603.86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2020年我局预算比2019年预算减少42.41万元,变动不大,主要是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双拥、优抚安置、减灾救灾、老龄工作按规定划拨到其他单位,相关业务经费减少1498.49万元(2019年相关业务预算金额)。2020年我局向市里申请四项福彩公益金养老项目总金额975万元;社会组织党建经费增加,主要是根据2019年市委组织部关于支部标准化建设指标的有关规定,新增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是由区委政法委按相关程序自2020年起,移交我局负责,新增经费260万元;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提升、覆盖范围扩大至70岁以上老人,经费增加699.44万元等原因。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

  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预算7,594.4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16.08万元、公用支出5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88万元、项目支出6,719.62万元。

  (一)人员支出716.0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51.8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8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6,719.62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4.00万元,主要用于: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89万元、民政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专项经费80万元、日常业务经费55万元。    社会组织管理58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20万元,社会组织“双发展双提升”平台运营经费120万元,国家创新实验区项目专项工作经费110万元,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230万元,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推进经费30万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70万元。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7.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年检维修7万元。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8.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建设经费28万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83.42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购买社工服务经费261.8万元、基层社会救助经办项目72.42万元、社会工作经费49万元等。

  老年福利915.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津贴915万元。

  殡葬7.0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业务经费7万元。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58.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节日慰问经费17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费188万元等。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75.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5万元。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8.6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费28万元、深财社【2019】75号提前下达2020年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0.62万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01.58万元,主要用于:城镇社会救济456.58万元、低保、低收入及失业人员社会保险援助金130万元等。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44.0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养老服务321.76万元、深财社[2019]59号下达市级福彩公益金配套资金(养老志愿服务建设试点项目)227万元、深财社[2019]59号下达市级福彩公益金配套资金(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项目)176万元、2020年市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资助服务139.5万元等。

  政府投资项目500.00万元,主要用于:盐田区智慧民政提升工程300万元、智慧民政200万元。

  财政专项项目968.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资助服务229.1万元、精神病人治疗经费96万元、区残疾人康复训练费65万元、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补助98万元、社区残协人员经费98万元、街道康复指导员人员经费64万元、盐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5万元等。

  二、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

  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本级预算271.0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92.77万元、公用支出5.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3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一)人员支出192.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二)公用支出5.4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60.0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工作经费50万元、日常业务经费10万元。

  三、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

  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本级预算1,524.2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90.00万元、公用支出210.00万元、项目支出824.24万元。

  (一)人员支出490.0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二)公用支出210.0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824.24万元,具体包括: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743.24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床位补贴592万元、2020年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居家养助、救灾庇护及捐赠接收经费108万元、2020年幸福长者社工服务项目43.24万元。

  政府投资项目81.00万元,主要用于:区福利中心标准化与无障碍改造工程60万元、区社会福利中心安防监控与消防预警系统21万元。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民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共计86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7.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分别是:一是2020年购买社工服务经费261.8万元;二是基层社会救助经办项目72.42万元;三是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63.5万元;四是老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80万元;五是社会组织“双发展双提升”平台运营经费110万元;六是智能养老项目18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和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共2家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9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数5.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7.99万元,其中:

  (1)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00万元。(公务车购置由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购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预留安排,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7.99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单位保有车辆8台,其中:局(本级)机关公务用车2辆,残疾人康复用车1辆(不属于公务用车),区社会福利中心用车5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民政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民政局(部门本级)、盐田区婚姻登记中心、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盐田区民政局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并选取3个预算项目作为重点绩效。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1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盐田区民政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3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38万元,减少8.80%。主要是机构改革,机构编制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区民政局(本级)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残疾人康复用车1辆;区社会福利中心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17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62万元。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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