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市盐田区信访局发布时间:2020-02-2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 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6.2020年盐田区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信访法规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全区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督办全区信访工作,处理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访活动,处理区领导电子信箱有关信访件,接听区长专线电话。按《信访条例》对有关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提出改进工作、行政处分建议。
(三)处理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组织指导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公开听证。
(四)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整理、交办、办理和督办。
(五)负责区信访大厅驻厅窗口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服务;指导信访系统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
(六)组织指导我区信访群众越级上访的劝返工作;协助有关执法机关做好非接待场所上访行为的依法处置。
(七)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信访情况分析和研判报告;组织开展政策性、全局性信访事项和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调研,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组织指导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八)负责信访法规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信访系统人员培训。
(九)负责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
(十)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绩效考评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负责区信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圳市盐田区信访局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智慧信访”建设,从源头研判、预防信访问题的产生。推动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信访局包括盐田区信访局本级共1家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10人,实有在编人数10;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三、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盐田区信访局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
区信访局将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信访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下功夫。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盐田区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找准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奋力开创盐田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继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推动实体办结
1.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加强党委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的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系统抓、抓系统,发挥职能部门化解信访矛盾作用。信访部门协调调度、跟踪把关,推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重点领域、重复信访、重点信访等压实责任,合力攻坚,有效减少信访存量,控制增量。
2.深化领导干部包案和接访下访制度。制定实施2020年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方案,发挥区领导同志包案解决问题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开展各街道各部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活动。
3.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推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强化程序规范
1.提升全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办理规则,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业务规范高效。区信访局将加强与各街道各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提升信访事项转送、办理、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在全区开展创建“模范信访调解室”和“优秀调解员”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暖心接访月”活动,配备心理咨询室,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信访服务。
2.提升区信访信息系统智能化和安全化。创新智慧城市与智慧信访融合。加强区信访信息系统优化和深度应用,拓宽网上信访主渠道,开设来访事项咨询微信,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加强信息技术与信访工作的融合,充分利用智能化办理和大数据技术为信访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规范化运作等方面的服务。
3.推进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和诉访分离工作。推动机构改革涉改部门及时更新处理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完善信访诉求导入法定途径工作机制,确保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无缝衔接。探索访前工作室工作模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事项,协调政法机关做好依法终结和善后衔接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盐田区信访局预算收入955.03万元,比2019年减少4231万元,减少82%。其中:财政预算拨款955.03万元。
2020年盐田区信访局预算支出955.03万元,比2019年减少4231万元,减少82%。其中:人员支出500.90万元、公用支出2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24.52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机构改革后应急、民防业务剥离,预算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 盐田区信访局
2020年预算955.0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00.90万元、公用支出2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24.52万元。
(一)人员支出500.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29.6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四)项目支出424.52万元,具体包括:
1.日常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的开支。
2.信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年度信访业务工作。
3.信访大厅维护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大厅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及维护。
4.临聘、雇员及公辅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局雇员及临聘人员的业务经费。
5.社工服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社工服务工作。
6.信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处置信访业务。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信访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共计0.46万元,其中2020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46万元。具体是货物采购0.46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信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万元,比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0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数0.4万元,比 2019 年减少0.1万元。主要: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及兄弟单位调研工作,严格执行要求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2020年预算数4万元,其中:
(1)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车购置由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购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预留安排,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2)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99万元。主要:机构改革后我局1台公务车划转至应急管理局,我局现有公务车1台,严格执行要求厉行节约。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信访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 盐田区信访局。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年 盐田区信访局所有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1年2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盐田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87万元,比2019年预算的45.94万元减少20.07万元,减少43.69%。主要是因为机构后业务科室及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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