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1-02-2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5.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6.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是代表区政府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的事业机构(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有:(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全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制订全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物业管理,并指导、监督实施;(三)负责代表区政府统一接收、购置政府物业;(四)负责对全区政府物业实行统一调配、授权使用和委托管理;(五)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账务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六)负责管理全区经营性政府物业,编制全区经营性物业资产收益计划;(七)负责直接管理政府物业的装修、维修及其他日常物业管理;(八)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安全监管和违规使用的查处工作;(九)负责全区政府物业的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十)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包括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本级共1家基层单位。事业编制总数15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退休10人;具体如下:
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事业编制总数15人,实有在编人数13人;退休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三、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加强统一管理,分类纳管全面提升政府物业使用效益。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物业集中统一管理,切实防止多头分散管理,充分发挥物业使用效益。一是开拓思路盘活资产,进一步提升政府物业招商引资功能;二是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物业管理水平;三是梳理分类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外租物业统筹管理。
(二)强化管理创新,推动政府物业使用绩效考评探索。结合课题调研成果,落实成果的转化工作。主要围绕提升政府物业使用成效,加强政府物业使用情况监管,探索建立对各类政府物业和使用单位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易操作性的考评方式,形成完善的政府物业使用情况绩效考评机制。一是研究建立政府物业使用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二是拟定考核实施方法及标准体系,今年初启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调研工作,年底前完成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法意见征集、初步修订等;三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采用专家考评制度;四是逐步推进绩效考核试点工作。
(三)聚焦难点问题,扎实推动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协助解决盐综保服务中心物业接收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不断完善政府物业资产账务管理。
(四)强化学习教育,继续扎实抓好中心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切实抓好“三会一课”、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五)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一是创新安全监管考核模式;二是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三是动态智慧物业巡查整治。
(六)积极协调推进,全面铺开政府物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预计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政府物业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的框架设计基本功能的开发,年底前基本完成系统开发和试运行。
(七)加大经营性物业管理力度,增加财政非税收入,争取今年完成4100万的非税收入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预算收入2,282万元,比2020年减少686万元,减少2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282万元。
2021年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预算支出2,282万元,比2020年减少686万元,减少23%。其中:人员支出760万元、公用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1369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减少了人员支出、政府物业维修经费、政府物业管理工作经费、租赁住房经费、政府投资项目-盐田区北山工业区4栋6栋7栋电梯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等。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预算2,28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60万元、公用支出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万元、项目支出1369万元。
(一)人员支出76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公用支出2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1369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物业维修经费(30万元以下项目)、临聘、雇员及公辅员经费、日常业务经费、政府物业管理工作经费、物业服务费及专项维修资金、租赁住房经费、政府物业接收及产权登记工作经费、第六期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经费、北山工业区A2宿舍屋顶补漏工程、盐田区沙头角宪法公园地下停车场采光井结构加固工程、购置费;政府投资项目11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盐田区北山工业区4栋6栋7栋电梯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其他扶贫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扶贫工作经费。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共计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六期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经费3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万元,其中: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本年度无购置计划。(公务车购置由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购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预留安排,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中心保留车辆1辆。
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1年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并选取1个预算项目作为重点绩效。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2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盐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本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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