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努力为全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提供财力保障。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民生重点工作开展,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我区2018年预算调整草案。
一、开展调整预算的原因
(一)预算执行中情况发生变化,调整我区收支总规模。年度执行中,由于国家政策和我区收入情况与年初预计发生变化,为确保预算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需要对预算收支进行相应调整。
(二)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相应调整年度资金安排。截至10月,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建资金支出9.9亿元,进度为66%,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年安排政府投资资金需根据单位支付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三)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做好相关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年中由于雇员及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扶贫、人才发展、产业发展等项目具有增支需求,需要通过调整预算的方式安排相关资金,以确保有关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二、调整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的建议
(一)调整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由62.16亿元调整为60.69亿元,减少1.47亿元。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亿元。1-10月,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亿元,同比下降10.6%。其中,区级税收分成收入23.4亿元,下降10.4%;非税收入1.5亿元,下降12.4%。今年以来税收整体减收,主要受增值税免抵调库、重点税源企业外迁、房地产行业增值税项目地缴交政策、中美经贸摩擦、房地产市场调控、土地使用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性和经济环境因素影响。综合考虑,预计2018年全年我区全口径税收收入71.5亿元,同比下降7.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29.37亿元,较年初预算短收5亿元,同比下降12.8%。其中:预期税收分成收入较年初预算短收5.2亿元;因社保局购房款一次性入库等因素,非税收入增收0.2亿元,合计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亿元。
2.调增上级补助收入3.67亿元。一是根据我区新开办及改扩建增加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班级数量、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人数生均情况,市财委年中安排我区2017年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1.46亿元;二是为支持我区灾后重建工作,市政府新增安排我区台风“山竹”救灾资金2亿元;三是市政府新增安排我区2016-2017年“提升城市安全,普及管理天然气”以奖代补资金0.21亿元。
3.根据全年支出需求,相应调减调入资金0.13亿元。
(二)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由62.16亿元调整为60.69亿元,减少1.47亿元,调整后收支保持平衡。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调减支出6.11亿元。其中:
(1)调减部分项目支出1.45亿元。一是由于部分单位人员变动,收回部分单位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50万元。二是由于年度工作任务变化,收回部分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22亿元。三是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资金支付需求变化,收回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1.16亿元。
(2)调减城乡社区支出4.2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4亿元。为避免资金闲置,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审计局意见,退回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付至共管账户的盐田三、四村和西山吓村整体搬迁项目资金4.26亿元;收回以前年度委托高新投管理资金借款0.4亿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2号)要求,对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项,冲销当年支出,因此调减当年城乡社区和科学技术科目支出4.66亿元。
2.新增安排支出4.64亿元。其中:
(1)安排增人增资经费2.5亿元。根据市、区政府工作安排,今年起对雇员和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进行调整,本次预算调整增加安排增人增资支出2.5亿元。
(2)安排驻盐单位经费0.26亿元。由于税务部门征管体制变化,我区保障税收征管经费大幅增加,本次预算调整增加安排驻盐单位经费0.26亿元。
(3)安排扶贫、专项资金、民生等项目资金1.88亿元。根据市、区政府工作部署,当年需加大幼儿园、对口扶贫投入,提高产业发展、人才发展扶持力度,本次调整预算新增安排资金1.88亿元,其中:产业发展资金0.4亿元(调增后全年安排1.5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0.62亿元(调增后全年安排1.03亿元)、扶贫资金0.42亿元、梅沙幼儿园产权移交经费0.34亿元、应急信访专项资金0.05亿元,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增减相抵,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亿元。
三、调整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的建议
(一)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1.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亿元。部分年初计划新出让及城市更新地块尚未具备挂牌出让条件未完成出让,相应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亿元。
2.调增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0.5亿元。年中增加市政府市投区建项目转移支付资金0.5亿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
综上,增减相抵,调减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4亿元。
(二)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调减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03亿元。其中:
1.调增部分单位项目资金153万元。部分单位因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工作实际调剂相应资金安排,调增部分项目支出153万元。
2.调减国土基金项目支出2.05亿元。根据市审计局意见,退回以前年度政府性基金拨付至共管账户的盐田三、四村和西山吓村整体搬迁项目资金2.05亿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2号)要求,对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项,冲销当年支出,因此调减当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科目支出2.0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年中收回盐田三、四村和西山吓村整体搬迁项目及委托高新投管理退回资金共计6.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6亿元,政府性基金2.05亿元,按照总预算会计有关规定,分别冲销当年对应科目支出,对应科目本年资金需求在本次收回资金6.71亿元(暂存)中安排。
附件:1.盐田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表
2.盐田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3.盐田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