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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信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24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信访工作的通知

2004年1月8日

深盐办[2004]1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区信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领导接访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

(一)建立制度,明确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今年初建立或完善领导接访日制度,同时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区领导接访日工作。要把领导接访日工作作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落实,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参加领导接访日活动,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区委、区政府将于今年2月底,对各街道、区直部门领导接访日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后还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把领导接访日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区领导接访日工作的支持、配合情况,作为考核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

(二)合理安排,灵活多样

各单位要在年初制订全年领导接访日活动轮值表,并定期向社会公告领导接访日活动的有关事项,接受群众监督。要根据工作实际特点,合理安排领导干部接访时间。如当值领导另有公务,必须安排其他领导接访,确保接访日当天有领导接访群众。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要,采取候访、约访、下访、回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接访群众,或在公共场所设点向群众开展宣传咨询,或召开座谈会了解社情民意,或通过接听热线电话等方式与群众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群众动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抓住重点,讲求实效

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将日常工作中解决不了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作为领导接访日的接访重点,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抓好领导接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接访领导对自己接访的事项要经常检查过问,协调解决好接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深怀爱民之心,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结合起来。接待来访群众要讲情、讲理、讲法,处理问题要依法、依理、依情,办理结果要合法、合理、合情。

二、重视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报送内容

1、群众对我区城市规划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重要的社情民意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的信访问题;容易诱发群众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3、人数较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请愿、游行、罢工、罢市、罢驶、聚众闹事、非法集会或参加人数不多但影响极坏的突发性事件。

4、领导批示件或上级对口部门及市、区信访部门交办信访件的处理情况。

5、本单位来信来访件的处理情况;本单位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及新思路、新经验。

6、一定时期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基本数据、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近期信访隐患、意见和建议等)及信访专题调研。

(二)报送要求

报送信访信息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重要信息要进行必要的核实;报送要快速、及时,异常突发性、大规模、越级集体访要急事急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综合分析,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信访信息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也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送。信访信息要注意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泄露。

(三)责任单位

《盐田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深盐办[2003]50号)文中的A、B类考核单位,均有责任向区信访办报送信访信息。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文字能力较强的干部(可兼职),专门负责收集、报送信访信息。各单位上报的信访信息须经本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发。区信访办负责全区信访信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全区信访信息的收集、筛选、综合、报送,定期下达信息需求要点。

三、健全督办、通报制度,加强信访件的落实和反馈

(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提高信访件督查工作的实效。信访件督查的重点:

1、领导批示交办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信访案件;

3、群众越级、重复信访件及联名来信反映的重要信访案件;

4、群众反映的关系到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意见、建议;

5、涉及群体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的信访案件;

6、重大异常、突发性信访案件;

7、其他重要信访案件。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建立规范性办文制度,接到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件后,要按照信访件的收文、呈批、协调、催办和反馈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回复信访办,答复来信人和来访人。逾期未办结的,要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信访办说明办理情况和进度。对市、区信访办交办的重大信访案件、领导接访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由领导亲自包案、过问、协调,限期解决,及时上报办理情况。区信访办将定期催办逾期未复件,定期通报各单位信访件办理和回复情况,将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落实责任,提高质量

要指定人员为信访案件督查联络员,负责区信访办交办信访件的督办联络工作。督查联络员要注意加强与区信访办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跟进,及时催办,及时复函。拟办结的案件,要符合条例规定的结案标准,做到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问题解决彻底,处理决定落实;手续完备,汇报材料行文格式规范;办理结果报告要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上报;属领导包案的要由包案领导审核签批。

四、加强信访基础工作,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完善程序,规范运作

要规范信访件的收文、登记、呈批、复函等处理程序,对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件进行登记、呈批、督办、答复(区信访办交办的则予复函)。如因事情紧急当时无法按程序办理的信访件,事后也要进行补记。每一信访件办理完结后,都要将所有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来信原件、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年终将所有信访材料立卷归档。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区信访办将采取授课、外出考察、经验交流等各种方式,不定期举办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为各单位信访员提供学习机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鼓励、支持信访员参加市、区信访办举办的各类信访业务学习、培训活动。信访员自身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协调处理能力。

(三)报送数据,掌握动态

信访数据将根据需要或按季度报送,每季度过后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上季度的来信来访数据报区信访办,并填写《来信来访统计表》和《来信来访分类统计表》(见附件)内的全部项目。要严格按照下列统计口径填报信访数据:

1、重复信访,指本年度内同一个(批)人为同一问题二次或二次以上来信来访,且反映的问题没有增加新的内容,一信多投的,一件作为初信,其他作为重复信;

2、个人访,指4人及以下反映个人问题的来访;

3、群体访,指4人及以下反映群体性问题的来访;

4、集体访,指5人(含)以上反映群体性问题的来访;

5、联名信,指署名为5人(含)以上的来信;

6、反映建议类:包括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决策、施政和具体工作上的举措得失,提出批评、反映情况或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7、检举、揭发类:包括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的反映;

8、申诉类:包括对受到刑事、党纪、政纪及其他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议、纠正、平反等;

9、求决类:包括要求帮助解决在工作、生产、生活各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等;

10、其他类:凡无法按上述内容进行分类的情况,如询问、表扬、贺电等均可列入。

五、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力求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

(一)主动联系,及时协调

各街道、各部门可利用党建协调会或“六个一”活动等方式,与辖区企业、单位、社区保持密切联系。街道领导可挂点到企业、社区,每1-2个月主动下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或带着问题下基层,现场协调,或定点、定期联系社区困难群众,形成机制。各社区居委会可设立信访联络员,畅通信访渠道。信访量较大的部门可利用“六个一”活动、领导挂点等方式,定期到基层了解情况,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主动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问题,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二)定期排查,提前上报

各街道及信访量较大的单位每季度必须向区信访办上报群众关心的、需要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及一定时间存在的信访隐患问题。要建立信访预警机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从群众来信来访和调研中发现、分析和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介入、及时调处,避免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

(三)制订预案,加强协调

要制订突发、紧急事件处理预案,明确职责,及时报告。各单位受理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突发性重大事故,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区信访办,并及时续报处理进展情况。事态严重、有可能越级到市、区以上党政机关的集体上访,要即时向区信访办报告,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介入调处,避免事态扩大,矛盾激化。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及

时向区信访办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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