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8-25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整顿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作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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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盐办〔2005〕26号
为改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作风,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质量,更好地树立起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文明窗口形象,根据区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月度量化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开展整顿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作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行政许可等受理业务“十公开”。各进驻单位须认真填写区行政服务中心印发的《盐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业务公开一览表》,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将资料汇总后统一在电子屏幕与电子触摸屏上公布。公布内容如有变化,相关单位要及时与区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修正。
二、完善服务措施。各进驻单位要建立健全窗口《办事须知》、《服务指南》等便民措施,并将有关宣传资料放置在窗口便于群众领取的位置。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继续实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制度,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次数、病事假天数、旷工天数进行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请病(事)假须由所在单位办公室出具请假条,并及时报中心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四、端正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到衣着端庄、仪表大方、用语文明礼貌。对前来咨询和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百问不厌、百查不烦,不得冷落、刁难服务对象。要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批评和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存在误解、甚至有过激言行的服务对象应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得与其争吵、激化矛盾。
五、改进工作作风。值班人员在窗口值班期间,禁止串岗、办私事,禁止看报纸和非业务类书刊,严禁抽烟、吃零食、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各窗口值班人员须注意说话的语调、音量,不得在大厅内喧哗;必须保持办公桌面的整洁,不得在显眼处放置私人物品,不得乱堆乱放文件、资料;下班后须退出所有电脑程序并切断电源;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资料泄露和丢失。
七、加强监督检查。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各进驻单位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将各进驻单位的工作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定期通报表扬表现出色的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批评表现差的单位和人员,并抄送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记录将作为月度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区监察局、区直属机关党工委也要对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定期通报。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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