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8-25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盐田区联合
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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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盐府办〔2005〕35号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盐田区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蓝牌、假牌、套牌车辆和报废车辆从事客货运输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辖区良好的运输秩序,为客运行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区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起开展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现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5〕13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的
近年来,个别企业和业主使用套牌车、假牌车、报废车参与营运,不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对蓝牌、假牌、套牌、报废车辆等扰乱客货运市场秩序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为辖区运输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盐田区联合整治非法营运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宏彬(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叶 健(区维稳及综治办)
张裕珍(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
王俊汉(盐田公安分局)
余培红(盐田交警大队)
陈 民(区人武部)
成 员:施 宏(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
张书欣(盐田公安局分局)
杨耀成(盐田交警大队)
袁巍巍(区城管办)
李枝尧(区建设局)
农家行(区人武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张裕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由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现场由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施宏同志、盐田交警大队杨耀成同志负责协调(区维稳及综治办联系电话:25228907,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联系电话:25229466,盐田交警联系电话:25550431)。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无牌、假牌、假证、报废车、套牌车、违章摩托车及人力三轮车。
(二)坚决取缔“蓝牌”车、面包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及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查处异地出租车驻深营运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
(三)从重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严厉查处违章超速、超载行驶、私设站点及违规揽客、扰乱客运秩序等行为。
(五)严厉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违章及超限运输等违章行为。
(六)严厉查处假牌、报废军警车辆。
(七)严厉查处驾培行业的违章行为。
(八)查处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及非法营运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负责查处:利用交通工具从事载客等非法营运的各种车辆;维修行业、驾培行业的各种违章行为;私设站点及揽客、越线经营;货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违章、超限运输及其它交通运输违章经营行为。
(二)盐田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查处:无牌无照、假牌假照、套牌车辆;违章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未经安全检测车辆及超载、无证驾驶等交通违章行为。
(三)盐田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车匪路霸、欺行霸市、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治安秩序的黑势力。
(四)区人武部、武警部门负责组织查处假牌、报废军警车辆。
(五)区城管办、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查处违章渣土运输车辆(“泥头车”)。
五、联合行动安排
(一)联合整治行动从2005年11月开始,每周开展一次,每次行动分3个小组(每组由交通、交警、公安各3人,城管、建设各1人组成)。每月参加一次全市统一行动,行动时间按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二)行动地点为盐田港中港区B闸口、明珠大道中段(水厂路口)西港区、西山吓路口、盐田坳检查站。机动任务由区联合整治小组负责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为了保障联合整治行动的效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方案积极开展稽查,确保时间、人员、效果三落实。
(二)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成员单位要依照执法权限,各负其责,各施其职。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法律适用、程序恰当。
(三)市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要做好人员考勤、查处情况的统计工作,于每周五10:00前将整治情况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动小组要把整治情况及时报交通局沙头角办事处,以便汇总上报。
(四)联合整治行动要切实保障安全,防止发生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确保联合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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