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2
关于印发盐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
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规定(试行)的通知
(2011年7月21日)
(深盐办〔2011〕35号)
《盐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规定(试行)》已经区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分工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人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现对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规则和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作如下规定。
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及督促检查。
(二)组织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研究制定并指导落实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三)研究和掌握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才工作部门提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建议。
(四)协调、指导全区人才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
(五)对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动、人才激励等有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
(六)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协调推进专项重点人才工作。
(七)布置年度人才工作任务,并协调督促落实,年底组织考核。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才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研究审议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重大事项,也可根据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随时召开。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受组长委托,也可由副组长召集。
(三)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拟提交领导小组讨论的议题,须提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或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人才工作重大政策文件,须事先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四)实行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涉及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文件、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活动等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会议纪要、工作通报的形式,反映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信息动态。
(五)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人才工作职责,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领导小组的决定,每年初制定人才工作年度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区人才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完成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六)实行区人才工作协调制度。对重点人才工程或重大事项,需要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通力合作的,领导小组授权办公室通过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跨区域协调等方式,及时进行协调沟通,共同进行研究部署,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副主任召集。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处室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七)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努力推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打造人才“宜聚”城区,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一)区委组织部
1.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承担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协调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政策、重点人才工程和人才工作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
2.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3.负责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确认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区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综合管理;研究制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政策措施;负责留学人员和引智项目国外专家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指导协调留学生创业园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全区出国(境)培训计划的申报工作。
4.研究制定区委联系和服务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及措施,直接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专家。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按政策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工作。
5.牵头协调健全人才培养、评价、选拔、流动、激励和保障机制;组织开展人才工作实绩考核和效能评估。
6.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统筹指导全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分层次建立全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协调做好人才统计工作。
7.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工作宣传计划。
2.负责人才工作政策、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工作。
3.统筹抓好人才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研究等方面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的政策和措施,掌握和联系一批领域内的优秀专家和中青年人才。
5.负责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培训工作,做好新闻从业人员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6.研究制定全区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
7.会同有关部门,牵头研究提出全区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行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相关政策,做好文化产业人才在盐创新创业扶持工作。
8.负责掌握和联系全区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和旅游行业及相关产业的高层次人才,做好配套服务保障工作。
(三)区委统战部
1.负责联系一批有影响的党外代表人物,做好党外人才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2.参与研究制定有关人才政策,协助有关部门检查人才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联系一批党外高层次人才。
(四)区发改局
1.负责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纳入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
2.负责安排区政府在科研、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建设投入,研究制定增加投入的合理比例和有关措施。
(五)区经促局
1.参与制定促进科技、工业、贸易和信息化事业发展、发挥相关人才作用的政策措施。
2.负责创新科研团队的引进、确认和综合管理,服务、扶持创新科研团队和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动;配合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3.推进人才载体建设,参与建设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科创中心孵化基地。
4.参与研究制定我区吸引留学人员来盐创业的政策措施,负责留学人员在盐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指导协调留学生创业园管理工作。
5.加强科技专家队伍建设,组织支持开展科技、工业、贸易、信息化等领域的管理、经营和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6.组织科技人员参与行业发展规划、重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论证。
7.组织、支持、鼓励科技人员和科研机构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六)区教育局
1.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及重点学科建设的规划和配套措施;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教育人才,负责各类优秀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项目的实施以及评选、奖励和资助工作。
2.研究提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师配套服务保障措施。
3.推进人才载体建设,做好教育系统人才阵地建设工作。
4.协调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七)区民政局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工人才队伍规划,做好社工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工作。
2.掌握和联系一批中高级社工人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推进社会组织人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在人才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机制。
(八)区财政局
1.负责人才工作经费预算的审核上报,督促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
2.参与研究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
3.参与制定有关人才工作的奖励措施和奖励标准。
4.参与人才规划和相关投入政策的制定。
5.负责做好全区财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区人力局
1.负责全区技能人才的管理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
2.负责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制定全区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区人力资源市场综合建设与管理,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人才市场服务体系;负责全区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
4.按政策为人才配偶优先提供就业服务并推荐就业。
(十)区住建局
1.负责落实市人才安居工程及区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2.研究提出区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区卫人局
1.研究提出促进我区卫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人才工作建议,提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引进、培养高层次卫生人口计生管理和技术专才的规划,做好本系统高层次人才的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
3.制定和组织实施医学重点专科、重点学科的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
4.牵头制定全区各类人才医疗保健的政策措施,为符合我区人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十二)盐田公安分局
1.建立保障各类人才流动的户籍管理机制,做好人才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2.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及子女户口迁移工作,依法保护各类人才的安全。
3.做好高层次人才出入境服务工作。
4.做好本系统的人才工作规划、管理和服务。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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