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03
关于印发盐田区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1年9月16日)
(深盐府办〔2011〕37号)
《盐田区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体群字[1997]050号),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营造一个就近、方便、文明、有序的体育健身环境,让更多居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活动有组织、健身有场所、服务有指导、健康有标准为抓手,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组织网络、指导网络建设为重点,将社区健身和社区建设、社区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董 秀(副区长)
副组长:李志利(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体局局长)
成 员:何敬华(区文体局副局长)
卢湘玲(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智(团区委副书记)
李畅宇(区妇联副主席)
张秋娴(区财政局副局长)
孔祥钰(区教育局副局长)
彭 洁(区民政局副局长)
赖丕生(区卫人局调研员)
石传万(沙头角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李接贤(海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曹苏红(盐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妇
联主席)
章善斌(梅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何敬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工作任务
(一)健身组织进社区。
根据社区居民分布状况和兴趣爱好,建立健全以街道办为主导,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内各种体育健身场所为依托,适应我区社区建设、满足社区健身发展需要的社区健身组织网络。各街道办要发挥协调作用,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健身俱乐部组织,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社区普遍建有社区健身俱乐部,打造公益性社区健身俱乐部品牌。
(二)健身设施进社区。
加快社区健身设施建设。制定计划,合理布局,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建设包括健身路径、健身广场、健身公园、健身中心、健身站(点)等在内,与本社区地理条件和环境和谐一致、形式多样的公益性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内现有健身场地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做到资源共享。
强化社区健身设施管理。每年一次对已建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质量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标识,加以维修和改进;对已超过安全期限的体育器材,实行报废制度,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三)健身活动进社区。
各社区开展健身活动要以健身、娱乐为目的,坚持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小型多样、业余自愿、科学文明原则,可把集中活动和经常性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月月有活动,一个季度突出一个重点,做到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和趣味化,使经常参加活动人数逐年增加。
在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前后,集中开展社区运动会、趣味体育比赛、健身知识咨询等“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结合双休日、节假日,各社区可开展交谊舞、健身操(舞)、街舞、太极拳(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区属以上的企事业、机关单位要经常开展广播操、登山、健步行等小型多样的群众健身活动。
(四)专业人员进社区。
区文体局和各街道办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对各类体育干部、体育骨干、体育积极分子的培训,提高体育专业人员综合素质,并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社区体育干部;要充分发挥辖区各单位体育骨干、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热心体育和有体育专长的离退休人员的作用,吸收他们参与社区各类体育组织的领导、管理以及健身活动的组织、技术指导等。
(五)体质测定进社区。
各社区要在区国民体质测试站指导下,积极组织居民实施体质测试工作,及时掌握并反馈社区居民体质状况,为有效指导居民健身提供科学依据。
(六)健身知识进社区。
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开展科学健身知识普及工作,将体育活动、体质测试与科学健身指导有机结合,利用社区宣传栏等载体,使社区居民在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前提下,掌握科学健身的知识与方法。
四、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方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组织协调网、报、台进行宣传报道。
区总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健身活动,并与社区健身活动有机结合。
团区委:负责组织义工开展社区健身活动及健身知识的宣传。
区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健身活动,并与社区健身活动有机结合。
区财政局:负责建立全民健身活动经费保障机制,将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制订各中小学校参与的社区健身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鼓励广大教师、中小学生参与有益的文体活动;开放各社区学校健身场馆,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多的健身场地。
区民政局(残联):负责制订社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健身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区卫人局:协助实施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提供健康技术支持。
各街道办:调动辖区各方面积极性,完善各街道、社区健身设施和健身组织;组织各社区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并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健身运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力争年年有新思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策划组织。要紧紧围绕“全民健身进社区”主题,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策划组织开展便于参与、富有特色的群体活动;要注意在工作中将“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与社区体育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兼顾短期活动与长期计划,让广大市民真正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三)注重资源整合。要加强“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整合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和街道辖区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区健身与单位职工健身、学校健身共同发展。
(四)保障活动经费。有关部门要把社区健身活动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并逐年增加基本活动经费。各社区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赞助社区健身活动,鼓励健身活动经费投入多元化、社会化。
(五)广泛宣传发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网、报、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要认真办好社区健身专题节目,及时宣扬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个人)、先进事迹,为“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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