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16
盐田区实施“创新社会组织促进机制”项目工作方案
社会组织是沟通政府和社会的桥梁,是推进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今年,我区将“创新社会组织促进机制”列为年度8大社会创新重点推进项目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创新社会组织促进机制”重点项目,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新社会组织孵化机制、社会组织管理机制、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机制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群众生活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呈现数量稳步增长、质量大幅提升、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健全的良好局面,实现社会组织能直接登记的100%直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100%纳入备案管理,形成与全面打造“新品质新盐田”的目标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
二、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一)开展社会组织情况摸底调查。2012年11月前,对全区社会组织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其中,区民政局负责对辖区已登记社会组织进行分类造册。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人民团体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的调查摸底,各街道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调查摸底,登记其性质、人员组成、活动场所、业务范围、存在困难等内容,调查摸底情况交区民政局汇总备存。该项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
(二)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2012〕7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以外,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均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由区民政局直接审查登记。对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实行备案制度,由区民政局负责备案。2012年底前,由区民政局牵头制定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具体办法。
(三)设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从2013年起,设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按专项资金指标管理,用于对开展公益性服务和行业服务的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贴、开展社会组织专业辅导培训、组织公益创投等。区社工委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并在年底前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四)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服务园。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购买服务、委托运营、共同监督”的管理模式,分期分步筹建区社会组织服务园,为入驻园区孵化的社会组织提供免费或低偿收费的办公场所,并给予适度资金补助,培植一批有利于我区经济健康运行、社会良性发展的社会组织。该项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年内制定工作方案,完成首期项目选址、专业运营机构引进等前期筹备工作。
(五)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由区财政局结合我区实际,根据广东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及广东省财政厅公布的《2012年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制定出台本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
(六)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考核办法。由区财政局牵头,年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可由财政部门实施或通过引入第三方实施。评估范围包括购买主体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的服务绩效两个方面。评估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及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社会组织给予适度奖励。
(七)发挥群团组织枢纽型功能作用。区工、青、妇等组织要发挥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组织健全的优势,团结、联系、吸纳更多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社会组织,逐步形成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枢纽型平台。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对各自领域的社会组织实行分类指导,开展人员培训、制度建设、法人治理、政策咨询等基础性服务,特别要加强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的人才培训,带动和引领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建立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管理机关的联系和对接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到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
(八)建立向社会组织征集社会创新项目制度。由区社工委牵头,向社会组织征集社会创新项目,积极拓展公益创投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所征集到项目经过筛选,条件成熟的列入第二年的社会创新重点推进项目予以实施。
(九)推进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信息化。依托“12349”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区社会组织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发展动态,提供社会组织政策咨询、网上申报等信息化服务。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推进。
(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和群团组织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两新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根据职责分工,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实现社会组织党员100%纳入管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提高社会组织代表的政治参与度,探索在政协中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适度增加党代会、人大、政协中社会组织代表比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新社会组织促进机制”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社工委主任曾岳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熊瑛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区委(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社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沙头角街道办、海山街道办、盐田街道办、梅沙街道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工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二)落实职责分工。本方案涉及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沟通、及时协调、提高效率,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强化绩效考核。区社工委要严格落实《盐田区单位绩效考核和干部勤政考核办法(试行)》,对区直单位、各街道“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考核项目评分时,将社会组织促进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四)营造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要加大对我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报道社会组织领域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为促进我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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