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16
关于成立盐田区建设廉洁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驻盐各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区属各企业:
为加强我区廉洁城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建设廉洁城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永航(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杜 玲(区委副书记、区长)
高小波(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刘卫翔(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梁景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成 员:刘中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郝建勇(区纪委副书记)
章善斌(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区委〈府〉办副主任)
周志文(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文红(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政华(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两新组织工委书记)
陈燕昌(区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周 敏(区发改局局长)
练佳其(区法制办主任)
张 彬(区法院副院长)
陈 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黄 建(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廉洁城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景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中原、郝建勇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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