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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志愿者城区”的意见(深盐发〔2012〕6号)

发布时间:2013-04-03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志愿者城区”的意见

20121229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志愿者之城”的意见》(深发〔201124号)和区四届一次党代会精神,现就大力发展我区志愿服务事业,努力建设“志愿者城区”(以下“志愿者”与“义工”同义),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建设“志愿者城区”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志愿者城区”是全面打造“新品质新盐田”,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的内阿在要求。打造“新品质新盐田”,就是要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增创发展质量、生活水平、幸福程度更高的新品质。“新品质新盐田”,不仅要有良好的经济基础,还要有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和谐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等。建设“志愿者城区”,建立起完善的志愿服务体系,不仅能为辖区居民提供各类生活服务,还能够满足辖区居民的精神需求,在营造“助人者乐,行善者美”的和谐氛围、倡导互助精神、实现自我价值、提升生活品质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建设“志愿者城区”是及时转化大运会志愿服务工作成果的迫切需要。大运会志愿者不仅为大运会的成功举办提供了良好服务,还广泛传播了志愿服务的理念,有效促进了志愿组织的建设,完善了志愿服务的网络,拓宽了志愿服务的模式,丰富了志愿服务的内容,壮大了志愿者队伍,为全区的志愿服务事业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成果。及时转化成果并推广经验,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是应有之举,顺势之为。

(三)建设“志愿者城区”是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的有效途径。大力弘扬“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广泛开展“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志愿服务活动,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培养居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益精神,倡导团结互助、友爱奉献的良好风尚;有利于提高社会公共道德水平,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二、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实际,先行先试、锐意进取,想干、敢干、快干、会干,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完善工作机制、营造志愿文化氛围、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具有盐田特色、盐田风格和盐田品质的“志愿者城区”

(五)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原则,把满足公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和实现个人价值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的原则,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不断增强整体合力;坚持“优化结构、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引导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坚持“积极倡导、自愿参与”的原则,大力营造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鼓励辖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

(六)工作目标。总结大运会志愿服务经验,全面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力争在3年内全区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10%5年内全区志愿者人数达到常住人口的20%;完善志愿者组织体系,切实发挥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的自转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志愿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常态化服务、专业化引领、社会化运作、信息化支撑;创新志愿服务的工作载体,确立志愿服务的重点领域,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培育志愿服务示范团队。

三、强化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培育扶持运行体系

(七)规范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重点对招募的志愿服务队伍资质、招募信息发布、招募工作流程、审核录用等工作进行规范;坚持普遍号召与重点发动相结合,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相结合;鼓励依法登记或备案的志愿服务队伍自主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依托区义工联网站,建立全区综合性的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通过网络注册、电话注册、服务站点注册等便捷方式,鼓励辖区居民登记成为注册志愿者。

(八)加强志愿者的培训和交流。对新加入的志愿者进行入门培训,实施志愿者骨干强化培训和应急、外语、法律等专项培训计划,培养志愿团队的协作能力,开展团队合作、组织策划、统筹协调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志愿服务队伍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各区及港澳地区志愿服务团队的交流学习,拓宽视野,学习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升盐田志愿服务的整体水平。

(九)扶持志愿服务队伍的建立和发展。加强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培育各级各类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其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条件成熟的可促其成为法人单位,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十)推动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升级。升级区义工联网站,实现义工注册、义工活动发布、义工信息管理、电子义工证等功能,并加强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单位也要建立志愿者工作网站(页),充分发挥义工服务管理网络化的便利性,通过信息化支撑的新机制,实现全区所有志愿者联网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途径为志愿者建立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各类志愿者QQ群、博客、微博等网络载体,以各类新媒体的应用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十一)完善志愿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考勤制度,强化志愿服务的纪律性和统计服务时间的准确性;各志愿服务队伍要实行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公布志愿服务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对团体义工单位进行工作绩效评价;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根据志愿服务时间定期核准公布星级义工,注重精神激励,完善优秀志愿者考评体系,设立“义工服务区长奖”;加强义工关爱,为在具有一定危险性岗位上提供志愿服务的义工购买保险,结合年终慰问等契机为困难义工送温暖解难题;区义工联每年对各类志愿服务队伍进行考核评价和评选表彰,并予以适当奖励,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工、招生、评优时,优先考虑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四、扩大社会参与,建立健全服务项目体系

(十二)转化大运会志愿服务相关项目。认真做好深圳大运会志愿服务项目的承接工作,高质量运行好3个城市志愿服务U站,继续发挥信息咨询、文化服务、应急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四项职能,开展特色服务;做好大运会志愿者转化成为盐田注册志愿者的工作;围绕辖区各种大型社会活动,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服务。

(十三)打造一批品牌服务项目。强化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枢纽型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推动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共同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建设;积极鼓励公共场所、公益单位设立志愿服务活动基地,组织开展特色服务,并力争形成品牌;在党政关注、群众急需、志愿者能为的结合点上寻找突破口,努力拓展新的服务项目,创新工作载体,打造项目品牌;巩固发展和精心打造扶贫助困、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医疗保健、志愿支教、环境保护、助老助残、义务巡逻、无偿献血等服务品牌。

(十四)充分发挥社区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志愿服务要立足社区,深入社区。各级党政组织要积极为社区义工站的规范建设创造条件,提供保障。鼓励、发动热心公益事业的驻社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社区义工站要组织协调好各类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广泛开展与社区民生密切相关的文化、教育、法律、体育、卫生、环保、安全等志愿服务,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营造邻里互助、传播爱心的良好氛围。

(十五)探索志愿服务专业化发展的新途径。探索“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运行机制,引入社工资源以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使志愿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社工义工联席会议制度,由团区委和区民政局牵头,区义工联和区社工协会配合,进一步加强社工与义工之间的联动,推动社区社工服务室和社区义工站一体化服务新模式;完善专业社工指导义工制度,每名社工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义工,探索传帮带制度,联合开展服务;完善“社工+义工”联合机制,引导社工加入义工队伍,鼓励义工骨干考取社工资格证书,探索社区服务领域义工骨干转化为社工员的新举措,让社工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和义工无偿服务的志愿精神相结合,使社工专业指导的工作优势和义工自觉助人的服务特点相结合。

(十六)广泛发动居民加入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在志愿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加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志愿服务;倡导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团员勇做表率,担当志愿服务排头兵;以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为单元,广泛发动居民参与志愿服务;倡导部队、民兵以集体名义加入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倡导中小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将其纳入学生社会实践内容;倡导少先队员在<chsdate st="on" productid="家长和">家长和</chsdate>老师的带领下参加志愿服务,鼓励家长义工依托校园平台开展亲情陪护、校园自护等志愿服务;倡导离退休老人加入志愿者队伍,发挥老有所为的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保障体系

(十七)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领导。成立“志愿者城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志愿服务工作,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区义工联主要负责统筹各单位志愿服务队伍的具体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做好志愿者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要选好配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大力支持志愿服务事业。

(十八)加大对志愿服务事业支持力度。区财政部门要为建设“志愿者城区”工作每年安排适当的专项工作经费;各有关单位在各类评优活动中,要把志愿服务作为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明确并落实核查,有效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全面深入发展;各街道和公安、教育、卫生等已建立志愿服务队伍的单位要保障志愿服务队伍的活动持续有效开展;鼓励慈善会、红十字会等社会公益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赠资金来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形成“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的志愿服务经费筹集模式。

(十九)开展志愿服务政策研究。区委(府)办、区委党校、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应开展政策调研,结合志愿服务实际工作,出台针对性政策意见和调研报告。

(二十)积极营造志愿文化氛围。区委宣传部要加强统筹,区文明办、团区委和新闻媒体要充分挖掘、宣传优秀志愿者典型,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氛围。宣传文化部门应多创作够时尚、有品味、高质量的志愿文化产品,推动新媒体的发展,并在公共传播渠道增加公益广告数量,积极做好志愿服务事业的舆论氛围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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