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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盐田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深盐府函〔2017〕10号)

发布时间:2017-05-12

区卫计局:

  你局关于设立盐田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盐田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除保留盐田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外,盐田区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联席会议、登革热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及部门间协商成立的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相关协作机制同时撤销,职能并入盐田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

  附件:盐田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盐田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盐田区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对全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卫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委政法委、区应急办、区发改局、区经促局(区科创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环水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机关事务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盐田公安分局、盐田规划国土局、盐田交通局、盐田市场监管局、区地税局、盐田社保分局、沙头角口岸、沙头角海关、盐田海事局、沙头角国检局、盐田国检局、沙头角边检站、盐田边检站、盐田供电局等34个单位组成。

  区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卫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消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盐田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乔宏彬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刘 丹 区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余永弘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程劲松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

  赖远琴 区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王国峰 区应急办副主任

  骆妍宇 区发改局副局长

  严云志 区经促局(区科创局)副调研员

  何敬华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伟东 区民政局副局长

  母晓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召新 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春菊 区环水局副局长

  周建忠 区卫计局副局长

  林志明 区城管局副局长

  何年怀 区安监局调研员

  黄 慧 区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彭武铭 沙头角街道办副主任

  彭柏华 海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邹正富 盐田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曾 尧 梅沙街道办副主任

  林薛灿 中英街管理局副局长

  徐 鑫 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代胜 盐田规划国土局副调研员

  林慧青 盐田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方友川 盐田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伟明 区地税局副局长

  路 霞 盐田社保分局副局长

  卢至应 沙头角口岸管理一科科长

  唐福宝 沙头角海关副关长

  李志真 盐田海事局政委

  隋双戈 沙头角国检局副局长

  骆德海 盐田国检局副局长

  张德芳 沙头角边检站副站长

  梁善志 盐田边检站副站长

  王 维 盐田供电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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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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