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3日)
(深盐办〔2011〕29号)
《盐田区创建“平安和谐街道”工作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创建“平安和谐街道”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有效整合社会治安防范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社会管理,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和谐首善之区的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决定,自2012年起,在继续抓好安全文明小区、社区创建、巩固、升级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平安和谐街道”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走在前列”要求,坚持“规范管理、从严要求、切实保障”的方针,以提高辖区治安防范和文明建设水平为根本,以抓难治乱、巩固提高和完善长效机制为重点,围绕“治安稳定、文明和谐”的创建总要求,以街道为单位,整合资源、理顺关系、明确权责,采取队伍整合、环境整治、奖优罚劣、经费保障等措施,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和谐街道”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设施完善的管理环境、文明和谐的人文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从2012年开始,通过各街道对辖区治安、人口、卫生、环境、人文等状况的整治提升,确保全区80%以上小区建成安全文明标兵小区,100%社区建成“安全文明社区”、“无毒社区”、“无邪社区”,90%以上社区刑事和治安发案稳中有降,力争到2014年将我区所有街道创建为“平安和谐街道”。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放在首位,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平台,以辖区派出所为龙头,以社区警务室为堡垒,以各种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建立健全打防结合、专群结合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精心组织构建辖区治安防控网络,形成三道防线:
1.整合辖区内一切可利用的社会治安力量,以网格形式,以小区为单位,分片分块落实人员,实行各小区、企事业单位、自然村内部24小时治安巡逻和防控工作,形成第一道治安防线;
2.由街道牵头,辖区派出所具体落实,组建专门的群防群治队伍,负责社区与社区、小区与小区结合部的巡逻,由社区民警统一组织协调、调配指挥,形成第二道治安防线;
3.公安派出所组织警力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在辖区实行不间断巡逻,在社区外围形成第三道治安防线。
通过面上防、线上查、点上守,在辖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点线面结合的防范网络,有效控制辖区发案数。
(二)进一步推进电子监控网络建设。加强小区治安监控和信息网络建设,继续完善电子监控和自动报警系统,重点加强老旧住宅区、城中村及人流密集场所的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已建成系统的后续管理和维护,充分利用技防设施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各街道要对流动人口管理做到来有登记、住有管理、走有注销、发现异常有检查报告、违法犯罪有查处。继续推进出租屋“五种管理模式”,构建政府激励、社会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的流动人口协管机制,落实“以房管人、以证管人”的长效机制,把出租屋和承租人员全部纳入管理和服务,建立管理、教育、服务一体化的和谐工作体系。
(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室的作用,加强信息员、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美化辖区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注重抓好社区环境的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和防病消杀工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坚决拆除乱搭建违法建筑,保持市政设施完好、道路平整畅通。完善各种配套休闲娱乐和文化体育设施,大力发展社区文化,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法制、禁毒和社会信用教育,营造社区居民、企业诚信守法的文明法制环境。大力创建“平安和谐家庭”,传播平安和谐理念,建立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新模式,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
(六)建立“平安和谐街道”创建管理长效机制。一是统一创建标准,确保创建质量。“平安和谐街道”创建要坚持统一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统一命名授牌。区检查组要按照《盐田区创建“平安和谐街道”考核标准》(见附件)认真组织考核,区维稳及综治办要积极配合市综治办接受市检查验收。二是奖优罚劣,强化动态管理。各街道要实行“平安和谐街道”创建工作动态管理制度,采取街道自查、区全面复查和接受市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全区每年组织抽查一次已创建达标的“平安和谐街道”。对创建工作出现退步的街道,参照《深圳市安全文明小区摘牌降级限期整改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成立盐田区创建“平安和谐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及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维稳及综治委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区维稳及综治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各街道要相应成立创建领导机构,确保队伍健全、人员到位、运转正常。
(二)经费保障。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实际,对“平安和谐街道”创建工作给予一定经费保障,并纳入每年首善之区建设经费。该创建经费主要用于治安力量整合、重点场所和部位综合整治、群防群治奖励等方面,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对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并取得成效的街道和有关单位要予以奖励。
(三)制度保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街道具体落实、公安机关担当主力军、职能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四)考核办法。创建“平安和谐街道”要纳入全区社会建设和管理考核内容一并考核。维稳综治、安全、计生部门专项考核不达标的,当年的“平安和谐街道”创建评定为不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化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的重要内容来抓,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实行区领导挂点街道指导创建工作制度,挂点区领导要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创建措施落实。
(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各街道要把“平安和谐街道”创建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抓难治乱、巩固提高和治安力量整合上来。对部分基础条件较差、治安和环境问题较多的城中村、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旧住宅区,要有计划地开展创建工作。要真正整合辖区各种治安力量,充分发挥互通、互补、互动的工作机制,将社区与社区、小区与小区结合部和无人管理的区域纳入规范管理,使辖区薄弱部位和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控制。对已建成的安全文明社区、小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动态管理和检查监督,避免退步。对建成较早的、布局不合理、有合并管理需要的安全文明社区、小区,可从实际情况出发,实行“联防、联管、联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夯实“平安和谐街道”建设的群众基础。各街道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平安和谐街道”创建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把“平安和谐街道”创建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成为我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各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和创建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盐田区创建“平安和谐街道”考核标准(略)
关于印发盐田区创建“平安和谐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