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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D00000-02-2017-059200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11-30
名称: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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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

  一、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

  目前,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且有我市户籍,并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条件下,可以持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向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我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

  若我市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在符合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情况下,可持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材料,向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总之,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是向房产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而不是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