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wesley
留言日期:
2025-03-20
主题:
目前小区物业自治,但管理人年事已高且侵占小区利益,存在违法行为。申请街道介入
内容:
十几年前小区管理和诗宁大厦/诗宁小区剥离后,老一辈业主委托给小区内一个业主进行自治管理,期间有过和睦期,也存在着一些矛盾。但近几年越来越严重。管理人占据着很多公用的地方作为私用,且一直存在无证违法收取周边租户或中英街游客停车费。由于很多业主为老人且部分业主为港澳人士,都不居住在小区内,无法联系所有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且目前的管理人员把部分业主踢出微信群并采用抹黑部分业主来蒙蔽不在居住地的业主,传播不实信息,阻扰业主之间的沟通。业主们认为管理人员已经72岁,已不适合再继续执行管理服务,小区的卫生工作都以经由社区在免费帮扶,申请街道尽快介入,帮助找回大部分业主,重新商定管理公约!帮助小区和社区恢复和谐,目前是几乎天天报警在解决纠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20
答复时间:
2025-03-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
答复内容:

  先生,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收悉,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协调处理,于2025年3月21日与您电话取得联系。现针对您反映的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占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联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书面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街道将积极做好业委会成立的有关工作。如业委会无法正常运作,或者没办法成立业委会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可以由区住房和建设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征求该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意见之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会议,并代行本条例规定的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筹集、管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专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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