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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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6-02-02
主题:
更换公租房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居住在本社区但是户籍不在本街道的独居低保老人,因身体原因行动能力下降,想要从现在住的楼梯公租房换到电梯公租房,能否申请更换,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大概需要等多长时间。如果想要一直在本小区,有这个可能嘛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6-02-02
答复时间:
2026-02-02
答复单位: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答复内容:

部门答复: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调房:“承租期间,因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再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数减少不再符合原住房配租面积标准的,可以继续承租至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申请续租的,产权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根据情况调整相应面积标准的房源,或者对超出配租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市场参考租金计收。”如您家庭符合上述情况,可按照上述规定流程申请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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