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田区委社会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5-12-01 11:10: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盐田区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支持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采购文件无效):36万元。
(三)采购需求:
1.盐田区社会工作宣传推广服务。协助开展盐田区社会工作领域宣传,协助开展重要节点的专题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推广不少于12条。
2.盐田区社区建设服务。协助开展“两社三中心”、社区运营试点建设、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等领域调研;协助在每个街道因地制宜打造2-3个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示范点;协助开展走访街道、社区及其他单位等;协助开展现场会、座谈会、调研会等活动不少于10次。
3.盐田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协助组建至少1支盐田区社会工作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协助推动各社区培育1支社会工作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协助开展志愿服务队伍专业赋能,开展不少于2场专业能力提升和参访交流;协助组织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
(四)采购方式:公开征集方式。
(五)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其他服务要求
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3名工作人员,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2.具有社会工作经验或党政机关、社区工作经历。同时,配备人员中至少1人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及以上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
(一)采购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履行采购项目的工作方式、内容及费用明细等);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八)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4日。
七、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17时(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提交方式:纸质盖章件。请有意向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四、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中所有材料,按照序号进行编排,将纸质文档原件提交至盐田区行政中心620办公室。文件不齐全、内容不对应的视为无效材料。
3.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12月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在区行政中心进行项目评审。
八、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方式:0755-88171990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6楼
九、评审评分规则
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