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街道田东社区员额内工作人员配餐餐厅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来源: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12-04 09:29: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海山街道田东社区员额内工作人员配餐餐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报价不能超预算):25.08万元(人均费用550//,按实际人数结算)

  采购需求:

  一是餐厅卫生符合要求,菜品中西结合,早餐、中餐均不少于10个品种;

  二是餐厅应根据社区要求提供配餐服务,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最迟不超过20分钟;

  三是工作时间要求:(1)早餐在上午845前送达,午餐在中午1145分前送达。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送达,需至少提前30分钟告知采购单位;(2)餐厅须在用餐前一天下午3点前发出接龙通知,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可在送餐日配餐前告知餐厅调整配餐。

  四是本项目一招用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履行期限为1年,从202611日至202612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三、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参考模板),需盖公章)

  (一)采购方案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书  

  (六)菜品清单

  (七)提供配送方案及时效保障措施

  (八)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相关证明材料

  (九)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四、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公告期限

  2025124日至20251211日。

  六、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1211日 18

  2.采购文件提交方式:直接提交

  3.提交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云汉路9号田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办公室

  4.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12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田东社区工作站A1楼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

  七、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0755-25229655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云汉路9号田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评审评分规则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权重

得分范围

评分

菜品丰富度

早餐、中餐均不足10个品种:0分;

早餐、中餐任一餐段达到10个(含)品种以内:5分;

早餐或中餐任一餐段达到11-15个品种:8分;

4. 早餐或中餐任一餐段达到16个(含)品种以上:12分;

5.早餐和中餐同时达到16个(含)品种以上得满分,即25分;

注:需提供菜品清单佐证,未提供的按最低档计分

25%

0-25

配餐服务效率

承诺配餐均能在10分钟内送达(提供配送方案及时效保障措施):15分;

承诺配餐均能在20分钟内送达(提供配送方案及时效保障措施):10分;

未明确配送时效或无保障措施:0

25%

0-25

拟安排的

项目负责

人情况(仅限1人)

具有2年及以上餐饮项目管理经验(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佐证):7分;

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截图佐证):8分;

持有“中式烹调师”或“公共营养师”初级以上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佐证):10分;

注:此项累积加分,缺项按对应分值扣减,未提供佐证材料的对应项不得分

25%

0-25

同类项目 业绩

投标人自2023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同类餐饮服务项目的,每个有效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20分,超出部分不计分;证明文件: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双方、项目内容、签订时间、金额等核心信息)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清晰或无法核实的,对应业绩不计分

20%

0-20

诚信分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5%

0-5

总分

100%

附件:采购文件(参考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