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第二十二届文博会展位设计与制作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6-04-16 14:47:14

  第二十二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将于2026年5月21日至25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文博会参展相关工作,根据《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版)》相关规定流程,拟对盐田区展位设计与制作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第二十二届文博会盐田区展位设计与制作项目;

  (二)招标单位: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项目预算:不超过24万元(含);

  (六)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文博会结束。

  二、 项目需求

  结合盐田区特色山海资源及发展要求,聚焦优势、力推精品、打造品牌,充分展示盐田“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成果,搭建文旅企业交流交易平台,彰显盐田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时尚城区形象。展位尺寸拟为11m*19m,具体以市统一规划为准。展位设计与制作方案需包括设计理念、设计方案、施工计划等内容,具体需求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四、提交材料

  (一)公司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司简介、资质实力等。

  (二)以往同类服务案例介绍。

  (三)盐田区展位设计与制作执行方案。

  (四)项目报价书。

  五、投标要求

  请于4月22日9:00时前将投标资料(一式五份)送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产业科(盐田区行政中心519室),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lyk@yantian.gov.cn。

  六、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企业资质及实力同类项目业绩、设计方案、项目报价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百分制,按照得分高低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候选人数产生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行政中心519室 

  联系方式:0755-88171317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4月21日18时(北京时间)前与采购人联系,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人可不予答复。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含澄清纪要),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八、其他事宜招标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第二十二届文博会展位设计与制作项目评分表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第二十二届文博会展位设计与制作项目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