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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2019年1月25日)

发布时间:2019-01-25

  ——2019年1月25日在盐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剑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区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五届三次党代会和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依法惩治犯罪,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413人,同比上升24.02%;受理审查起诉394人,同比下降7.94%。经审查,批准逮捕278人,同比上升6.51%;提起公诉263人,同比下降21.02%;不捕130人,同比上升78.08%;不诉79人,同比上升75.56%。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排查和指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拳打击盐田港后方陆域私自扣货、团伙盗窃货柜车乱象,依法批准逮捕3件19人;办理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深圳“12·12”涉黑专案,辖区首宗涉及恶势力的郑某某等10人开设赌场案。

    精准有效坚决打击邪教犯罪。认真落实我市对邪教案件分片管辖的部署,做好东部片区邪教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共办理邪教犯罪案件7件13人。

    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依法查办危害民营企业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办理了张某某职务侵占、陈某某等8人假冒注册商标等案件。坚持慎刑慎罚、平等保护理念,联合区工商联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心声,宣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切实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

    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犯罪。与公安、法院配合,重点打击黄赌毒、网络诈骗、假冒伪劣等犯罪,办理了丘某某等21人网络诈骗、李某某等21人网络贩卖毒品大麻系列案等案件。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办理了徐某某等3人销售假酒、李某某等6人销售假药等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坚持谦抑慎刑司法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不捕31人、不诉63人,同比分别上升3.33%和43.18%。积极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受理信访案件72件83人次,成功办理陈某某信访案的经验做法被省、市政法机关转发推广。

  二、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将维护公平正义贯穿于履职的各个环节,坚决维护执法和司法公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坚持非法证据排除,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存在疑问的案件,依法不捕99人、不诉16人,同比分别上升141.46%和220%。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并得到采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坚持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审判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依法监督龙岗区法院纠正1宗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但判决时遗漏撤销原缓刑的案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驻所常态化监督,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合法权益。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25件,立案24件,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3人。加强与区司法局联络,强化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人员监管,跟踪监督监外执行罪犯93人,无一脱管漏管。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主动与区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调取非诉执行案卷、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展非诉执行专项行动,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份。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组织开展“问题疫苗”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出台《关于群众举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信息线索奖励办法》,建立“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制作播放公益诉讼宣传片,查办线索16条、立案13件、起诉1宗,发出检察建议8份,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重点领域。办理了某原区属企业国有财产流失的公益诉讼案件,创新办案模式,召开《立案决定书》公开送达现场会,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挽回国有财产损失7400余万元。

  三、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紧紧围绕“检察再出发”主题,不断深化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规定动作深入推进,自选动作得到创新发展。

    加强与区监察机关衔接工作。坚决支持中央监察体制改革决定,贯彻落实《深圳市监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工作衔接机制》,圆满完成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职能转隶工作,注重检察、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形成反腐合力。向监察机关移送举报线索10条,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5件7人。

    健全完善检力下沉服务机制。完善检察官服务基层机制,揭牌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年做到了“四个全覆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了检察长走访基层社区工作站全覆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实现了辖区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了基层社区“公益诉讼进社区”全覆盖;积极走访人大代表,主动接受监督,达到了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

    持续推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完善不起诉宣告的案件范围和专门程序,分别在盐田、梅沙街道组织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活动,邀请行业协会、辖区群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到场见证,媒体记者全程参与,展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

    与时俱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专业化要求,调整设置刑事检察机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8月底正式实施“捕诉一体”工作机制。

  四、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思想引领,强化大局意识,强化请示报告,夯实队伍根基,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大力抓好党的建设。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引领检察人员“坚定信念、守住底线、筑牢防线”。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涵养政治生态。发挥党组核心领导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建,严格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政治要务,采取党支部学习会、个人自学、书记讲党课、专题讲座、现场教学、心得交流以及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做合格党员”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

    加强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建设。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按照“执法司法质量提升年”要求,举办全员素能培训班,利用最高检“检答网”和检察指导性案例等渠道加强业务交流和工作指导,扎实组织2018年案件质量评查,持续举办具有盐检特色的“盐检学习汇”11期,全年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205人次,编发简报86期。

    突出抓好作风纪律建设。强化从严治检,逐级压实责任。重视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坚持日常抓早抓小,在微信工作群发布纪律学习“每日一贴”。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开展考勤、着装、内务、会风会纪、窗口服务、办案安全、枪支弹药、公务用车等内容的检务督查37次,规范检察人员生活、工作和执法言行。

    积极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将检察文化摆到重要位置来抓,高度重视队伍人文关怀,健全完善工青妇组织,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倡导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努力营造同谋划、共冷暖、重培育、增活力、扬正气的文化氛围,增强集体归属感。

    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将接受监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报告和通报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案建议。先后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司法监督员和辖区企业家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400余人次,参加“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挂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座谈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走进执检”“新春送温暖”等阳光检务活动。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代表们情系检察、倾心助力、建言献策,是我们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在此,我们表示真诚感谢!

  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区委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思路仍需拓宽,统筹均衡推动检察工作的理念方法仍需提高,高素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接受监督,下大力气认真整改。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区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全力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在深圳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新征程中走在前列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贯彻落实好区五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明确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抓住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努力推动盐田检察工作均衡发展。

    二是以办案为中心保障美好盐田。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瞄准重点,重拳打击,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下一阶段主攻方向,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全力投入社会治理共建共治格局,惩治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强化阳光检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为盐田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加强与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等手段,加大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力度。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完善检企沟通机制,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复合一体的法律服务模式,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和财产权。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强化诉讼监督力度和实效。聚焦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问题,运用好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等手段,推动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

    五是以党的建设为核心从严治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着力培养队伍素质能力,提高检察人员把握大局、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和社会沟通的综合素养。以更严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将从严治检落实到日常,念好“严字经”,确保风清气正。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注重吸收列席和旁听同志的意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以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回报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厚爱,努力为我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检察服务,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报告用语说明

    1.深圳“12·12”涉黑专案:深圳市公安局于2017年12月依法查处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9人涉嫌在福田区、罗湖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案,经指定管辖,于2018年7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该专案系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2.谦抑慎刑:谦抑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是指以最小支出即少用甚至不用刑罚而用其他替代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果;慎刑原则又称慎罚原则,是指用刑审慎,慎重运用刑罚,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要注意克制。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适用速裁、简易、普通程序并从轻处理。

    4.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能证明有罪又不能证明无罪情况下,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要求,则推定其无罪。

    5.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6.非诉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非诉讼类强制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对象包括人民法院对生效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决定进行强制执行的活动,以及行政机关对行政决定自行强制执行的活动。

    7.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经过诉前程序后,以公益诉讼人身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8.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指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的司法机制,检察机关通过整合各项对外服务职能,打造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9.捕诉一体: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实行“捕诉一体”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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