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无障碍版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2018年1月30日)

发布时间:2018-01-30

  ——2018年1月30日在盐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剑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五次党代会和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建设,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贯彻落实区委创建“平安建设示范区”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261人,同比下降5.09% ;提起公诉333人,同比上升4.06%。

    严厉打击危及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配合,重点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办理了有较大影响的王某某等18人开设赌场案等案件。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了廖某某等涉众型电信网络诈骗案15件43人。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8000多万元的李某某等4人销售假药案。

    积极参与社会共建共治。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不捕30人、不诉44人。推进网上信访,处理控告申诉案件69件99人次,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司法救助推进年”工作,依法办理郭某某司法救助案,赴江苏农村给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组织“法治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积极查办危害非公企业发展和侵害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办理此类案件7件10人。主动加强检警沟通,指引侦查取证,批准逮捕了侵占粤豪珠宝公司黄金饰品案犯罪嫌疑人。走访辖区珠宝企业,对防范犯罪提出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司法保护。

  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依法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

    坚决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与市检察院联动,参与办理了“梅林海关专案”“宝安沙井街道原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窝串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突出查办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依法对街道社区、房屋违建和干部选拔任用等领域的受贿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积极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行贿犯罪案件3件4人。

    追赃追逃工作成效显著。深化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获和劝返境内外在逃人员6人。特别是在去年除夕夜开展追逃行动,成功将涉嫌挪用公款、潜逃近20年的犯罪  嫌疑人抓获归案,被检察日报、最高检今日头条和凤凰新闻等媒体报道。

    依法公诉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根据市检察院交办,依法起诉福田区建工局原局长梁某某、罗湖区教育局原局长王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2人。

    促进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突出“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廉洁盐田”主题,开展预防宣讲、警示教育等25场次,受众达5600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54件,涉及710家单位1654人次。举办廉洁书画展,制作和播放职务犯罪预防公益宣传片,营造廉洁氛围。

  三、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坚决维护执法和司法公正

  精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41人、不诉5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2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对2件涉嫌销售有毒海鲜食品案予以刑事立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监督龙岗法院纠正2件假冒他人身份被定罪服刑案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对监管单位执法活动实行常态化监督,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18件,对15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人员监管工作,跟踪监督监外执行罪犯48人,无一脱管漏管。2017年,我院驻盐田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积极创建“一院一品”,着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

  聚焦监督主业,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开展一院一品牌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打造行政检察监督特色品牌,助力法治政府、法治城区建设。

    率先出台实施意见。高起点高标准谋划行政检察工作,研究和明确了创建“一院一品”的基本思路,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出台《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也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

    狠抓工作举措落实。探索机构改革,实行民事和行政检察分立,设立“行政检察办案组”,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对盐田港后方陆域国家储备土地被侵占等线索进行查处,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争取各方关注支持。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提交专题报告,与区法院共商行政检察监督途径和方法。举办行政检察监督通报会和研讨班,积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司法监督员报告和介绍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广泛争取关注和支持。

  五、持续加强改革创新,切实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配合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狠抓中央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完成检察官入额工作,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增强司法改革整体效能。

    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完成对辖区6个公安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派驻检察室挂牌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在辖区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全覆盖。完善刑事侦查常态化监督机制,提前介入骗购外汇案、贩卖止咳水等10余件疑难复杂的团伙犯罪案件,促进侦查机关依法规范执法。

    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法规范、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06件136人,占受理案件的36.8%。案件类型涉及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诈骗、寻衅滋事等多发常见罪名。认罪认罚案件起诉后,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推动了司法办案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积极推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宣告制度。在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司法监督员、群众代表和侦查人员见证下,对曾某某等5人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审查,对董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办案透明度。

    积极探索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召开听证会,对曹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审查,侦查人员、嫌疑人家属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司法监督员共同参与,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鲁文静、刘晓娜等6名同志先后被省、市、区表彰,公诉办案组荣获市“巾帼文明岗”称号,民事行政检察办案组荣获区“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和廉政纪律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大力加强党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组织检务督察15次,做到警钟长鸣。

    着力加强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建设。持续创建“学习型检察院”,采取本院业务骨干和外聘专家授课相结合方式,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争优创先等活动,举办“盐检学习汇”9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167人次,编发简报101期。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质量提升年”活动,组织案件评查,深化标准化办案工程,未出现判决无罪案件。

    积极推动检察文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坚持将检察文化摆到战略位置上来抓,高度重视队伍人文关怀,倡导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健全工青妇组织,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努力营造同谋划、共冷暖、重培育、增活力、扬正气的氛围,增强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和集体归属感。

    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报告和通报工作,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80余人次参加“送法进校园”“检察开放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行政检察研讨班”“履职能力培训班”等活动。聘请20名同志为我院第六届司法监督员。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司法监督员参加“两学一做”实地见学专题教育。强化阳光检务,高度重视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化便民利民,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的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广大代表们情系检察、倾心助力、提出要求、建言献策,是我们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对此,我们表示真诚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区委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检察监督方式和手段还需进一步改进,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还需继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接受监督,下大力气认真整改。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改革创新、强化队伍建设,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推动盐田检察工作新发展,努力为我区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在强化使命担当中有新作为。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核心要求,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落实到推进全区中心工作上来,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执行力上下功夫,勇于担当,推动盐田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有新气象新作为。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保障美好生活上有新举措。始终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全力投入人民美好生活建设中。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打造更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继续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捕诉监防一体化”,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三,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在服务经济发展中有新思路。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保障“十三五”时期盐田经济科学发展。加大对知识产权和非公企业保护力度,依法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秩序刑事犯罪,突出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营造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四,坚持以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在聚焦监督主业上有新突破。严格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深入推进“一院一品”创建,打造行政检察监督特色品牌。以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激发检察发展的原动力,推动我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落地生根。

    第五,坚持以党的建设为核心,在全面从严治检上有新成效。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人员,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正风肃纪。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突出抓好干部能力建设,努力锻造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纯洁干净的新时代检察官队伍。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新时代盐田检察事业新局面,以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回报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厚爱,向改革开放40周年、建区20周年献礼!

  盐田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1月28日印发

  (印550份)

  报告用语说明

  1.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由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办案协作机制。

  2.捕诉监防一体化: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等检察职能统归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或办案组,由同一承办人全程负责同一案件办理,最大限度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经过诉前程序后,以公益诉讼人身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使用速裁、简易普通程序并从轻处理。

  6.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为增强办案透明度,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采取公开审查方式,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律师和侦查机关意见,再依法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的办案机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