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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2015年1月29日)

发布时间:2015-01-29

  ——2015年1月29日在盐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猛

  各位代表:

  我代表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盐田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与公安、法院相互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4件325人,同比分别增加1.74%和减少4.97%;批捕176件239人,同比分别减少4.86%和7.72%;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3件384人,同比分别增加8.92%和减少0.26%;起诉239件327人,同比分别增加12.2%和10.47%。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规定,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4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8人。确需提起公诉的,依法建议法院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为困难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权利,共受理各类信访65件135人次,依法、及时、公正解决合理合法诉求,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街道社区、学校等积极联系,组织检察官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普法活动10场次,零距离服务群众。注重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用老百姓感兴趣的话题和易接受的语言,把常见多发案例和法律知识直接传递给群众。

  (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对涉嫌受贿、放纵走私、行贿犯罪的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原副科长郑小梧等8人、涉嫌行贿犯罪的张裕明等6人立案侦查,在旅检四科办公室当场查扣赃款人民币108万元。新华社、人民网等媒体对该案深入报道,引起社会舆论的持续关注。

    依法公诉职务犯罪。审查起诉了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行贿、受贿案、罗湖区翠竹街道办原书记陈学度受贿案、福田区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刘平力受贿案等大要案37件46人,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得到肯定。

    认真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对1998年建院以来的12宗追逃案件,全部实行包案制,全部落实边控、通缉等追逃手段。目前已有1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进一步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共受理职务犯罪线索15 件。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机制,依法、及时将线索审查情况答复实名举报人。

    不断加强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加强案件剖析,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份。应华大基因邀请,提出专项预防方案。积极组织检察官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开展预防活动21场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502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坚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规定,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39人、不起诉17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的召集下,21家成员单位正式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迅速查处了一批案件,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民生期待。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3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目前已改判1件。深入调研涉及中英街药品经营的案件情况,与药监、公安、法院等单位协调配合,确保案件依法妥善处理。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措施,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防范监管事故和监管违法行为的发生。积极申报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7件,其中市检察院交办4件,自行受理3件;审查后提请抗诉3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组织检察官深入社区宣传公益诉讼,发出问卷调查400余份,“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

  (四)不断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向区委和区人大报告重大事项。区委连续3年定期听取检察工作汇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连续3年主动向区委、区人大书面报告有关重要情况,切实把党委决策部署和人大监督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区人大专题报告了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向区政协通报了年度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法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视察座谈、组织培训、检察开放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诚恳接受监督。

    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依法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辩护、代理预约申请服务,做到依法、便民、及时、规范。认真开展检察长接待日、举报宣传周、观摩公诉庭审等检务活动,不断提高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五)加强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区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投入到活动各个环节,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在精神上补了“钙”,在“四风”上聚了焦,在思想上紧了弦,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抓常、抓细、抓长,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定期开展“盐检学习汇”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应知应会”讲座和考试12次,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材料53篇,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我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体检察官面对宪法和国旗庄严宣誓,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为警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坚持检务督察不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正式启动检察改革。根据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对检察官身份予以确认,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工作责任,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各位代表,回顾2014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法治要求相比,与各界期望相比,还存在检察改革背景下,少数干部危机意识不强,队伍整体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加以解决,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法治高度,不断加强和改进。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四届五次党代会、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法治成为盐田核心竞争力、争当全市法治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更加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我院将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盗窃、涉及毒品、故意伤害、诈骗等多发高发犯罪,重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等危害民生犯罪,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等改革措施,确保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抓紧抓好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依靠各方支持,用尽手段措施,坚决不让职务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坐享犯罪所得。积极回应各界呼声,更加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更加突出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的监督。“为官不为、庸政懒政也是腐败”。我院将进一步整合职能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善于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违法问题,依法督促纠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特别是危害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曝光和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办案中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一般工作失误与渎职侵权犯罪的界限,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三,更加努力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我院将在“以改革论英雄”的浪潮中,与区法院共同谋划推进这一改革项目,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的诉讼流程,依法促进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问题的治理,切实顺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对办案中发现的相关制度和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强与新闻媒体和基层社区的经常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居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依法保护公共利益的认知度。

    第四,更加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和保障群众参与。我院将进一步密切同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不断汲取推动法治建设的智慧和力量,努力以实际成绩收获更多点赞。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坚持服务基层“345”工作模式,在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涉检信访等工作中保障群众参与,让群众更多地走近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监督检察。积极通过各类媒体报道典型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点评、警示、剖析,提高普法实效。认真组织检察官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氛围。

   第五,更加重视检察改革下的过硬队伍建设。改革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改革更是盐田的天命”。我院将努力把握改革时机,直面改革挑战,坚决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实行办案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的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方面下功夫,强化司法办案的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严的精神、严的措施,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做到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带头信仰法治,带头坚守法治,带头依法办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履行检察职责,保证公正司法,努力为建设“美好城区”,全面打造“新品质新盐田”,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对报告数据的说明 报告所涉及的数据从2013年12月26日起算,截止于2014年12月25日。2014年,经市检察院交办、涉及药品安全等类型案件有所增加,盗窃、涉及毒品、故意伤害、诈骗等刑事犯罪是我区主要案件类型,占案件总数的46%。

    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 最高检部署从2014年9月26日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对此,我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追逃追赃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对象,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综合运用劝返、抓捕等手段,迅速在重点个案上取得突破,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现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最高检决定于2014年3月至10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要求依法监督移送、监督立案侦查一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犯罪的案件。活动开展后,我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分局密切配合,对该局2011年以来、197宗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进行逐案摸查,重点抽查70个案件,实地查阅案卷。8月8日7时30分,该局联合盐田公安分局到辖区各农贸市场开展执法行动,我院派员并邀请2名人大代表随行监督,现场派发宣传单500余张,为市场从业人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取得积极的监督效果。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的部署和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最高检自2014年3月份始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类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此,我院积极走访法院、公安及基层派出所了解核实,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清查,确保对相关案件认真核查、监督到位。

    检察建议:被告人王某信用卡诈骗案、陈文某等5人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针对工行深圳分行某支行在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我院依法向工行深圳市分行发出检察建议。该行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全行信用卡业务开展合规性检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在全行范围内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信用卡冒办卡的防范和堵截。该行复函我院,认为我院检察建议体现了司法机关为深圳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使命和责任,也对该行信用卡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检察建议:申诉人潘某劳动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经审查发现,该案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均无错误,不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但该案二审判决书中存在严重笔误,有损司法权威。我院依法通过市检察院向市中院发出检察建议。市中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对该案进行自查和纠正,要求全院办案人员重视文书质量,从书记员、主审法官、审判长到相关案件审批人员,层层严把裁判文书校对关,以防止在今后工作中发生类似问题,同时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支持。

    国家宪法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我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既是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实际行动,也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举措。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是指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危险驾驶等11类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法、最高检在深圳等14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将通过简化细化刑事诉讼程序,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有利于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服务基层“345”工作模式即落实机构、制度、流程3种保障,实现工作的规范化运作;采取4项举措,包括制定工作指引规范,每个街道培育一个示范社区,坚持“定点加巡回”工作模式,积极推进与社工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科等单位的共治共建;实现5个衔接,即与执法办案相衔接,与预防犯罪相衔接,与矛盾化解相衔接,与法治宣传相衔接,与文化建设相衔接。

  盐田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1月27日印发

  (印5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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