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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一起公益诉讼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1年12月1日18:00前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预约登记,预约电话0755-25228928。
2.听证过程中,参加听证人员应遵守会场记录和听证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3.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及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参加听证人员如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会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