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 阳光检务 > 通知公告
2024年以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及“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为契机,通过党纪党规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引导检察人员增强“逢问必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提升“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知晓率,现将盐田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1月至12月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各界通报如下:
2024年1月至12月,我院共填报24件重大事项,其中院领导8件,检察干警记录报告16件。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强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等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落实“零报告”约谈、检察倒查等填报监督工作机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严格落实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