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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第一次业务部门业务分析月度例会

发布时间:2023-02-14

  1月29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第一次业务部门业务分析月度例会,全面总结2022年业务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判当前形势,谋划2023年业务工作思路,安排部署年初各项业务工作。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美华主持,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员额检察官、业务部门内勤等参加会议。

  2022年,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在陈佩群检察长的带领下,在黄美华副检察长的指挥下,业务部门干警凝心聚力、能动履职,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步,在全市业务考评中取得了良好成绩,其中,追赃挽损、两项监督等多项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黄美华副检察长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和不足,各业务部门新的一年应当继续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积极落实以下三点意见:

  一是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奋力实现2023年第一季度“开门红”。既要充分发挥业务考评指标“晴雨表”和“指挥棒”作用,盯紧业务数据,抓实基础性工作,又要努力做一个追赶者、学习者和模仿者,积极落实上级院的各项专项工作部署,提早谋划,稳步推进。

  二是注重学习和运用,切实提升能动履职能力。通过检委会学习、业务例会学习和学习沙龙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和研究高检院、省院和市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准确把握上级院司法政策和指导意见,并灵活运用于司法实践,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注重提升和总结,努力打造盐田区检察院的精品案件。以小院大作为的干劲,在精细化上下功夫,在常态化上做文章,从案件到案例,注重精准监督,强化总结提升,提高案例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以精品案例推动能动监督的落实落地。

  新年开局之际,盐田区检察院始终保持用心谋事、实心干事、一心成事的韧劲,守初心担使命,笃行不怠,确保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起好步,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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