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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MB2C9534XK/2024-0013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2-18
名称: 盐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0
主题词: 应急管理 专家库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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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0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管理领域专业力量的统筹管理机制,规范应急管理专家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依据《盐田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深盐应急规〔2024〕2号)规定,区应急委办拟成立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并启动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有意愿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服务,在日常决策建议、专业咨询、巡查检查、风险分析、事后调查等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征集范围如下: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机构从事与应急管理相关的教学、研究人员;

  (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下属、主管的科研机构中熟悉应急管理业务的骨干人员;

  (三)其他适合纳入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专家。

  二、入库条件

  本次专家库补充征集工作按照“公正公开、选贤任能、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选聘专家入库,入库专家需符合基本条件和业务领域技术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2.熟悉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具有应急工作经验;

  3.热心应急管理事业,客观公正,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自愿或同意从事专家工作。

  (二)技术条件

  具体入库技术条件参见《盐田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深盐应急规〔2024〕2号)(详见附件1)。

  三、征集期限及材料报送

  此次征集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1日,请有意向参选的专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名并提交以下至邮箱:yjjzhk@yantian.gov.cn。具体材料包括:

  1.《盐田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2,部门和单位推荐的,请在推荐表中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人自荐的,请在推荐表中填入个人意见并签名,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已签章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1)扫描件;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自身工作经历及主要业绩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如,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专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如实准确填报信息。申请人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将予以解聘并永久取消入库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客观评估申请人品行作风、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等方面综合表现,严格审核申请人所填申请信息及证明材料,审慎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区应急委成员单位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的扫描版报送至邮箱:yjjzhk@yantian.gov.cn。请区卫生健康局、盐田公安分局分别具体负责公共卫生类、社会安全类的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选聘,并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专家名单报我办统一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印发《盐田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ofd

2.盐田区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