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通知(粤安办〔2023〕122号)、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盐田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盐田区发生的盐田区港嵘拔翠园项目主体工程“3·27”其他伤害一般事故、盐田区港嵘拔翠园项目主体工程“6·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盐田御景佳园项目“8·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盐田区旭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封装工程“8·17”一般触电事故等4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经过评估,我们认为,各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从机制上查找差距、从人员上补齐短板、从宣教培训上常抓不懈、从隐患排查上闭环管理,从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评估概况
针对事故的具体情况,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我们成立了以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盐田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盐田街道办事处、技术专家等部门和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共同参与评估工作。事故评估组于2024年4月正式开展评估,除了对事故对应相关单位进行对应检查外,还抽查了盐田小梅沙湾畔家园项目、百果园精装修项目、梧桐路棚改项目等与事故相关的施工现场,针对事故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现场、资料两个方面开展现场评估,并完成资料审查、问询等评估工作,于10月完成评估工作。
二、 事故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经评估工作组一一检查核对,事故责任追究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 刑事责任追究的情况
23年的评估的4起事故,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共有3名人员,按照两法衔接的相关要求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均已刑事立案处理。
(二) 行政处罚的情况
各有关单位均依据区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共对4家事故责任单位及8名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完成行政罚款处罚。
(三) 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情况
事故责任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完成了对1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职务、通报批评、扣除奖金等不同程度的内部处罚。
(四) 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的情况
区住房和建设局完成了4起事故调查报告中,对7个相关单位,以及4名相关人员的处理。
(五) 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盐田区2023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未涉及追究公职人员责任的情况。
三、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 各相关事故责任单位落实情况
各事故责任单位重视事故整改落实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结合本单位情况举一反三,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要求,逐条部署落实,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事故情况,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二是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调整优化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三是针对事故的原因,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意识,落实隐患整改,并开展相关安全评价,促使各项工作满足安全要求;四是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员工重新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事故案例,强化红线意识;五是从基础做起,组织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操作规程,并且强调规章制度的落实,严禁三违作业,切实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事故责任单位基本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落实整改。
(二) 行业主管及属地管理部门落实情况
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针对查明的事故原因,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一是采取发出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主持召开全区事故警示视频会,要求辖区各相关行业单位全面反思,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三是针对事故存在的安全监管的漏洞,特别是由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出台了相关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四是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五是对责任单位报来的安全整改方案及措施进行了现场核查。六是组织相关力量对辖区行业重点单位、项目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置。
2.属地管理部门
一是健全落实监管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各科室、社区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式,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二是强化安全排查整治。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相关计划和安排,要求领导干部对各自分管的科室、领域、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力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建筑工地事故高发的特点,街道领导分片挂点每周到各个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按照市消安委的部署,街道主要领导定期带队开展消防夜查工作。三是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街道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对主管行业企业分网格定人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形成闭环;各社区结合网格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问,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积极开展安全宣教。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通过张贴安全生产宣传广告、播放视频、组织培训授课、开现场警示会、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现场操作示范互动、组织参与各部门和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开展安全生产进小区、进园区、进厂区的活动,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强属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加强应急办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素养,强调政治站位,提高安全生监管能力,保障应急管理经费投入,配齐装备,加强作风建设,严格依照职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 工作建议
(一) 进一步推进整改措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事故单位应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推进整改措施落实,特别是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应急技能等方面要常抓不懈,坚决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力度
行业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大辖区相关施工企业资质合规性监管力度,从资质等级、施工经验、项目组人员配备及其能力、安全费用投入、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等方面严格把关,对工程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不定期检查,对于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相关制度,及时开展相关安全检查、抽查。
附件:
1.“3·27”其他伤害一般事故防范和责任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doc
2.“6·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责任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