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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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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成文日期: 2015-01-13
名称: 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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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5-01-13  浏览次数:-

  2014年,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规范、重服务、重效率”的工作思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目标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践行群众路线,政府采购更上新台阶。

  1.真抓实干,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业务。

  今年以来,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着力推进“精细化管理,阳光采购”运行机制,采购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1)政府采购情况:2014年完成区政府采购项目累计330次,采购预算金额45181.334万元,采购成交金额40950.613万元,人均采购金额3722.783万元,节约资金4230.721万元,节约率9.36%。其中:完成区财政局下达计划招标采购项目194项,预算金额35104.176万元,采购成交金额32665.382万元,节约金额2438.794万元,节约率6.95%;完成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136项,总金额10077.157万元,合同金额9573.3万元,节约资金503.857万元,节约率5%。

  (2)盐田区公务车三项经费(维修、保险、加油)情况:应付费用1903.079万元,实付费用1770.613万元,节约资金132.466万元。

  (3)通用货物类货品协议采购情况:完成协议采购2435次,采购预算金额990.704万元,采购成交金额987.336万元,节约资金3.368万元。

  2.精益求精,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准。

  (1)积极开展培训,提升采购服务品质。与区财政局联合组织了卫生系统采购工作专项培训和全区采购工作业务培训会。一是就卫生系统采购项目参数普遍存在倾向性参数及由此产生的项目问题、质疑投诉等情况进行了案例分析,详细讲解了在招标工作中的误区,并就存在的风险进行提醒。二是结合《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采购流程各环节进行了一一讲解,并重点对新版《集中采购申报表》、合同备案等新工作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2)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一是进行职权清理。根据区委要求,及时清理中心相关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明确采购项目各种采购方式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救济渠道等行政职权,同时完善、公开政府各采购项目流程图,增强了采购单位及供应商的知悉度,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二是严把采购申报关口。启用了新版《集中采购申报表》,新版申报表充分结合我区招标文件模板及实际工作需要,明确了项目申请流程,规范了需求书填报内容。同时,该表还重点记录了项目申报时效问题,明确了送文收文时间和受理时间,保证了采购受理不超时、采购进程不延误。三是规范标书制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下发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模板》,从评标信息、项目需求等方面规范了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招标文件,形成了统一模版,以保证政府采购质优、价低。四是严格执行“评定分离”采购。对今年市财委印发的《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学习遵照执行,促进评审和定标的规范化,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益。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一是采购规范化与标准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完善各类采购项目的申报模板,做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使供应商按市场规律要求,公平竞争,为政府节约资金。二是完善采购需求方案格式文件,引导用户单位正确编制采购需求方案。制定评标因素和分值设定的规则和标准,让每个评分项都公平合理。梳理标书模块,完善招标文件的编写,杜绝编制招标文件存在概念不清和限定模糊的现象。三是加强评审专家的管理。项目经办人只有在开标后才知道专家名单,杜绝了专家名单泄密的发生。四是开评标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在开评标阶段,加强评标现场管理,就评委的相关行为如不得发表倾向性、针对性言论和客观打分必须一致等方面进行了强制要求,确保了项目公平公正。完善了评标工作操作规程,对评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加强了对评标专家行为的考评,并及时将专家考评情况向区财政局反映。

  (4)不断扩展,保障日常采购需求。按照区财政计划,采购中心根据《2014年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对我区的协议采购商品进行了新一轮更新工作,重点对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设备、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器设备等5大类、15个品目的协议商品进行了更新工作,更新协议商品品牌181个,产品信息2000余条。

  (5)优化合同备案工作,保障项目履约时效。总结近两年合同备案的工作经验,不断优化合同备案申报及审核流程,通过对合同备案记录表格的优化,细化记录环节时间点,既要求采购单位及时备案,又规范部室内审核时效,做到每个流程有记录,每个环节有负责,确保合同备案高质量高时效的完成。2014年完成合同备案235项,及时备案率达94%。

  (6)公平、公开、公正处理质疑工作,提升政府采购服务品质。2014年度,共受理质疑项目7件,其中有效质疑5件,质疑不成立2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权责时效,有事实、有依据,保时效、保质量的处理质疑工作,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救济渠道和相关权益。

  (二)形式多样,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中央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中心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来,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1.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一是集中学习,在每周一下午的固定学习时间里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开展讨论。二是参加专题辅导报告会听取了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主任周熙明教授作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报告会,中心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干部职员讲授《践行“三严三实”,推进作风建设》专题党课。三是坚持自学,给全体党员购买并发放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四是组织观看《焦裕禄》、《生死牛玉儒》、《雷锋》等教育片,教育大家时刻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五是参加“党员自愿者活动”、“民生体验日暨环保宣传活动”,热心为市民群众提供劳动政策法律咨询、人才引进咨询等。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把中心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严密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成立了中心主任为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和决定,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中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二是动员部署,制定了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并结合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统筹制定了具体时间安排和活动内容。三是广开言路,虚心听取各方意见。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下基层走访、党代表接访等形式,多方收集和听取基层群众和各方面对我中心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作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召开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领导班子在相互谈心的基础上,敞开心扉、坦诚相待,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聚焦“四风”查摆不足,抹开面子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诚恳的相互批评。四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中心党员支部成员对自身作风问题及“四风”问题做好对照检查发言,反思不足,查找差距。五是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问题台帐整改情况表和整改清单,对需要整改的每一个具体问题进行列表编号,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到人。六是深化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文山会海治理行动、庸懒散浮奢治理行动、公款送礼和吃喝治理行动、超标配备公车和办公用房治理行动、“三公”经费治理行动等五类突出问题。七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对中心规章制度全面梳理,对尚有空白的制度进行补充制订,对不适应实际需求的进行修订或废止,建立健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三)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建设。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践行群众路线,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让群众满意的政府采购队伍。

  1.强化学习教育,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中心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在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业务知识专题学习等,积极引导大家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努力践行为民宗旨。中心以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指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调研走访,面对面倾听群众对我中心的意见和建议,实打实解决采购单位的困难,全心全意服务群众。

  3.高标准要求,全面增强服务本领。在抓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的绩效考核要求,深入查摆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眼界“窄”、作风“虚”、标准“低”、纪律“散”的问题。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作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在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梯队。

  (二)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要求采购单位严格按规定签订合同,对不合格合同予以退回修改;针对合同备案超期现象,将参照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合同备案超期通报制度”,定期联合区财政局检查严重超期项目,进行公示通报,并抄送区监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三)参与项目履约评价及验收工作。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经区财政局授权,拟逐步参与采购项目履约评价及验收工作,中心将会同区财政局制定相关细则并推进该项工作的实施。

  (四)严格执行“评定分离”采购。充分发挥“评定分离”采购模式的优势,促进评审和定标的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采购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满意度。

  (五)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加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