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盐田区深圳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询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树木185株、砍伐树木10株
(四)项目位置:盐田街道盐田后方陆域西南地区03-07-01地块
(五)种植地点:盐田街道三十一中项目地块西侧与青云路交界处YT-055地块
二、申请理由
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批准,深圳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项目因基坑开挖建设,需迁移城市树木185株、砍伐城市树木10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行道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审批科,0755-22320300
(二)电子邮箱反馈:ytcgspk@163.com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