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合《条例》实施,特制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19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80075443857/2022-0000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盐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30 |
名称: |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1-30 | |
主题词: | 裁量权 |
各区(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配合《条例》实施,特制定《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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