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盐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盐田区财政局局长 吴飞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盐田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现拟对2024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由如下:
(一)市财政局新增下达我区专项债限额0.4亿元,按要求拟于近期发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进度较慢,全年国土收入不确定性较大。为提前应对国土收入不确定性,拟结合项目推进情况,适当调减国土收入目标。
(三)区财政局组织对全区部门预算开展资金统筹工作,收回无法实现的支出,涉及预算总支出和重点科目调整。
二、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项目及数额。
1.收入方面。
——调减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资金5亿元。调减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亿元、无法形成支出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收入2亿元。
——调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亿元。结合调入资金调整情况,新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2亿元用于平衡收支。
经上述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63.03亿调整为59.35亿元,调减3.68亿。
2.支出方面。
——调减列入年初预算的相关项目资金支出2亿元。
——统筹收回非急需项目支出1.68亿元。区财政局于近日组织开展全区资金统筹工作,统筹收回无法形成支出的相关经费1.72亿,加上转移支付置换年初预算安排支出、单位跨年度退款等支出0.36亿元,合计统筹资金2.08亿元,同时安排0.4亿元用于保障重点政府投资项目支出,实际统筹收回资金1.68亿元。上述收回资金涉及调减重点支出科目,其中调减教育支出337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3万元、农林水支出189万元,主要为无法支出的人员和项目支出。
经上述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63.03亿调整为59.35亿元,调减3.68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项目及数额。
1.收入方面。
——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4亿元。
——调减国土出让返拨收入3亿元。结合国土出让收入预计情况,适当调减国土出让收入目标。
经上述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15.37亿元调整为12.77亿元,合计调减2.6亿元。
2.支出方面。
——调减转移性支出3.31亿元。一是因国土出让返拨收入减少,调减调出资金3亿元;二是调减结余0.31亿元。
——调增支出0.71亿元。一是相应调增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亿元,二是根据城市更新需要,新增安排相关房屋征收项目资金0.31亿元,具体补偿资金以实际支出为准。
经上述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规模由15.37亿元调整为12.77亿元,调减2.6亿元。
附件:1.盐田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情况表
2.盐田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情况表
3.盐田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情况表
附件:
1.附件1:盐田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