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8
为了保障全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防止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民体行政行为,正确全面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盐田区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指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盐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
(1) 区属各局(部、委、办)、镇人民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
(2) 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对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监督检查的内容有:
(1) 档案工作是否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领导是否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必要的人、财、物条件是否落实。
(2) 工作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档案管理是否有规可循、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3) 有关业务、技术部门对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和档案部门(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要求是否落实;档案管理是否具备良好的库房、设施条件以及在体制改革、机构变动、资产重组中是否严格措施,有效防止、杜绝档案损毁、分散、失密和泄密等现象,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 能否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5) 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行为)进行监督。
(6) 是否存在违反档案法和档案条例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4、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
(1) 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2) 建立档案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
(3) 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执法检查;
(4) 受理群众举报、申诉;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形式。
盐田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全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防止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民体行政行为,正确全面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盐田区档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指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盐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
(1) 区属各局(部、委、办)、镇人民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
(2) 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对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开的原则。
3、 监督检查的内容有:
(1) 档案工作是否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总结,领导是否重视并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必要的人、财、物条件是否落实。
(2) 工作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档案管理是否有规可循、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3) 有关业务、技术部门对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和档案部门(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要求是否落实;档案管理是否具备良好的库房、设施条件以及在体制改革、机构变动、资产重组中是否严格措施,有效防止、杜绝档案损毁、分散、失密和泄密等现象,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 能否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5) 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行为)进行监督。
(6) 是否存在违反档案法和档案条例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4、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
(1) 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2) 建立档案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
(3) 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执法检查;
(4) 受理群众举报、申诉;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