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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8-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盐田区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主要范围如下:
1、 建区前的档案
2、 公证档案资料
3、 区各党政机关、团体等的档案
4、 婚姻登记(离婚、涉外婚)档案
凡列入开放的档案,除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开放之外,同时向社会公民开放。凡持有合法证件的中国华民都可以进入档案局(馆)查阅开放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