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2-28
明年是盐田区成立十周年,短短九年间,盐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初具规模的现代化滨海城区。盐田经济社会的每一项重大事件,盐田城区建设每一个点滴的变化,都紧紧牵动着市民的心。为此,在即将迎来盐田区建区十周年之际,经区领导同意,区档案馆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征集盐田档案,珍惜盐田昨天”活动,将大量散存于社会、单位和民间的有关盐田区的档案资料收集进馆,通过挖掘编辑整理,客观真实地再现盐田区历史发展变迁,使盐田形象永载史册,为世人留下永久真实的记忆,为我区积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
一、征集范围:
1.盐田地区清代以前形成的各种圣旨、诏书、奏表、诰命、赦令、盟书、契约、申状以及重要的碑文、铭文等;
2.北洋、民国、日伪时期各党派、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形成的形成的文件材料,如命令、训令、指令、公函、布告、手谕、咨呈、照片、委任状、嘉奖令、电报以及各种报刊资料等档案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盐田地区所属中国共产党、政、军、地方组织、社会团体形成的各种文件、电报、会议记录、报表、花名册、传单、印模、报刊资料;党政军领导人、革命烈士、进步人士的著作、手迹、讲稿、笔记、日记、传记、书信、题词、奖章、照片及生平事迹等革命历史档案资料。
4.盐田地区“文革”期间群众组织形成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件材料、报刊、大小字报、海报、号外、传单、照片、音像、旗帜、臂章、印章、纪念章等。
5.反映盐田地方历史的区志、县志、通志、年鉴、大事记、地名志、人物志、专业志;地图、图表、铭文、墓志、碑拓、钱币、股票、税票、债券、田契、抵押契、卖身契、当票、粮票等契约和票证。
6.反映盐田经济发展的书籍、刊物及有关盐田经济发展的综合性文章,专题报导、调查报告、理论探讨、人物专访、领导与专家学者的讲话及照片、录音、录像资料。
7.反映盐田地方特色的工艺美术、文学、艺术、音乐、舞蹈、戏剧、绘画、板画(包括民歌、民谣、民间传说、奇闻轶事等)作品和手稿、图象、资料。
8.反映盐田名胜古迹的档案资料,如风景名胜、古建筑、古遗址及山川、河流、寺庙、游览胜地等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及有关资料。
9.反映盐田历史上发生的社会风潮、疆域变迁、天文地理、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档案资料、照片等。
10.盐田籍或长期在盐田活动过的著名人物的各类档案,如反映其生平活动及成就的手迹、书稿、著作、信函、自传、工作笔记、日记、回忆录、照片、家谱、族谱、证件、证书、奖品(奖旗、奖状、奖杯、奖牌)、照片和音像等资料等;
11.历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内著名人士视察、考察盐田期间形成的讲话、题词、照片、音像等档案、资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有关盐田政治、军事、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宗教等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及民情风俗、名优特产等有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实施办法:
(一)凡存有上述范围的照片、录像、文字资料并有意参加本活动者,即日起至12月15日之前请与盐田区档案馆联系,或直接到区档案馆办理交接、收藏事宜。特殊情况区档案馆也可派专人登门征集。征集方式可采取捐赠、购买、复制、交换、寄存等,区档案馆将向寄存或捐赠者颁发国家档案寄存或捐赠收藏证书。
本馆地址: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中心917室
联系电话:25228917 25227185(传真)
(二)对征集物品区档案馆将予以永久保存,并将通过展览、上网等方式进行宣传。盐田区档案馆是国家综合档案馆,对于要求保密或限制使用的档案资料,将严格按照《档案法》和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希望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配合,并对社会各界广泛宣传。
盐田区档案局(馆)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