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6-24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区直各企业,驻盐各单位:
《深圳市盐田区志》(以下简称《盐田区志》)编纂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根据《盐田区志》总体设计要求,区志办定于近期开展《盐田区志·人物与先进集体》的资料收集工作。《人物与先进集体》是《盐田区志》的重要组成部分,下设《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和《先进集体表》等章节,收录与我区有关的古代、近代、现代、当代有影响的重要人物和集体。人物入志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较大的工作。为圆满完成编纂任务,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物传》的收录标准和内容
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盐田区志》主要收录2005年底前已过世的重要人物的传记。
(一)收录标准
1.盐田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正副职负责人,在外地工作的盐田籍副厅级(军队副师级)以上党政军领导干部;古代知县、参将以上人物。
2.全国党代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
3.省政府以上机关表彰的劳动模范、“五一”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
4.省政府以上机关表彰的优秀企业家(政府命名)。
5.有突出事迹或有较大影响的革命烈士。
6.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
7.对社会有特殊贡献或有重大影响的古今各界著名人物(如科学家、发明家、艺术家、教师、医生和有独特技艺的能工巧匠)。
8.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中有重大影响或为盐田做出突出贡献者。
9.国民党省级(军队少将级)以上的人物。
10.少数影响恶劣且有代表性的反面人物。
(二)资料搜集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籍贯、生卒年月、学历、任职情况、家庭状况、外貌与性格特征、兴趣爱好等。(学历、职称、职务与称号应提供复印件)
2.经历及影响:包括学习、活动、工作的详细经历,期间担任的职务或取得的学历等。正面人物的成就与贡献,如主持或组织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科学研究成果、理论著述、艺术创作等;反面人物的劣迹与恶劣影响。上述影响须有权威机构的认定。
3.典型事例:人物的突出事迹或生活片断,主要反映典型事实。(此为《人物传》资料搜集的重点,忌用评语、鉴定一类悼词式写法及大话、空话、套话。)
4.称号:正面人物获得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时间、称号及授予机关。反面人物的绰号、称谓及其出处。
二、《人物简介》的收录标准和内容
《人物简介》收录尚健在的盐田有关重要人物;或达到立传标准,但资料极缺的已故重要人物。
(一)收录标准
除古代、近代人物外,与《人物传》收录标准相同。
(二)资料搜集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学历、职务、职称等(学历、职称、职务与称号应提供复印件)。
2.经历及影响:学习、工作的详细经历,期间担任的职务或取得的学历等。正面人物的成就与贡献,包括科研成果、理论著述、艺术创作等;反面人物的劣迹与恶劣影响。上述影响须有权威机构的认定。
3.典型事例及称号:人物的突出事迹。正面人物获得省以上荣誉称号的时间、称号及授予机关。反面人物的绰号、称谓及其出处。
三、《人物表》的收录标准和内容
《人物表》是以表格形式记述盐田古今各个方面有较重要影响人物。
(一)收录标准
1.1998-2005年盐田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表。
2.1937年7月7日前参加革命的老党员、老红军。
3.东江纵队官兵。
4.在部队受军以上单位嘉奖的战斗英雄、三等功以上获得者。
5.省党代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
6.省级以上机关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
7.省政府表彰的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与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者。
8.获得正高级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9.在全国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的运动员。
10.获全国以上表彰的演员、作家、艺术家以及教育、卫生工作者。
11.盐田区域内各类英烈:抗倭、抗英英烈;辛亥革命英烈;土地革命时期革命烈士;抗日战争时期革命烈士;解放战争时期革命烈士;新中国成立后革命烈士;国民党军队抗日烈士等。
(二)资料搜集内容
《人物表》各类对象的资料搜集内容需填写表格(详见附件)。
四、《先进集体》的收录标准和内容
《先进集体》以表格形式收录省级以上各类先进集体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表9)。
五、任务分工
1.区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上述各类人物中的各级领导干部、中共党史人物、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所有省级以上受表彰人物的资料收集与编写。
2.区委统战部负责各类统战对象如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国民党人员、各界著名人士、反面人物等的资料收集与编写。
3.区总工会协助提供省级以上“五一”奖章获得者资料。
4.区妇联协助提供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获得者资料。
5.区民政局负责辛亥革命以来英烈表的资料收集与初稿编写。
6.区志办负责辛亥革命前古代、近代人物的资料收集与编写和《盐田区志·人物与先进集体》的总纂工作。
7.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各自系统的先进集体的资料收集与表格填报。
8.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按上述人物收录范围和标准提供各自辖区的入志人物名单,并协助各承编单位搜集人物资料。
六、报送要求及时限
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指定专人负责,于2008年7月底前将有关稿件(附电子文档)报区志办。
联系人:王雅丽(区志办);
联系电话:25228917、13682405100。
附件:《盐田区志·人物与先进集体》表格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盐田区志·人物与先进集体》表格
表1 盐田区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一览表
表2 盐田区省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名表
表3 盐田区省级以上机关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名表
表4 盐田区获省政府授予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与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名表
表5 盐田区正高级职称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表
表6 盐田区在全国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运动员名表
表7 深圳市盐田区获全国以上表彰的演员、作家、艺术家名表
表8 深圳市盐田区各历史时期的革命烈士表
表9 1998-2005年盐田区获省级以上表彰先进集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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