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5-27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区直各企业,驻盐各单位:
为确保我区《盐田年鉴》(2009年卷)(以下称年鉴)的编纂质量,统一撰写标准,区地方志办公室根据年鉴编纂体例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盐田年鉴>(2009年卷)编纂工作规范和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盐田区地方志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九日
《盐田年鉴》(2009年卷)编纂工作规范和要求
一、体例
年鉴中除文献、大事记、专文、法规与规章、统计资料和主题索引外,其余各部类的内容均采用条目体。框架结构的主体部分采用篇目、类目、分目、条目四个层次或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每个篇目须有两个以上的类目,每个类目须有两个以上的分目,每个分目须有两个以上的条目。年鉴文稿采用说明的文体或记叙文体写作;语体采用公报语体;语言要使用现代汉语书面语,不能使用口语和方言等。
二、条目
(一)记事性条目要有事主(主语)、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和结果。条目中不用“一是、二是”或“其一、其二”等语言;人物条目要注明性别、单位、职务、职称、主要事迹、获得的荣誉称号和表彰。
(二)条目标题总的要求是简洁准确,便于检索。尽量短小明确,不用总结、报告式的标题;少用形容词等修饰语,不能与内容脱节,忌长短不齐。
(三)条目文字原则上不分段,同一层次的内容用分号的方式来划分,不同层次的内容采用总导语与分导语的方式来划分。
(四)文中称谓使用第三人称,人物一般直接称其姓名,后面不加“同志”,职务应在姓名之前。
(五)不能使用“本局(处)、”“本单位”或“我单位”等;同一个分目中的首个条目单位名称要用全称,之后的条目可使用简称,如:“盐田区档案局”,之后条目简称“区档案局”,文中可用“该局”等。(六)时间表述,要求写出准确的年、月、日,不能使用“近年”、“去年”、“明年”或“当前”、“最近”、“前不久”等时间代词;记事条目每条第一句话要写明年份;如果2008年和2007年做纵向比较时,不能用“比去年”,应用“比上年”;文中的年份可用“年内”表示;年、月、日中间使用“~”线连接,如“2007~2008年”、“5~8月”等。
(七)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据必须准确,不能用“大约”、“若干”之类的词;内文中的数字表达,使用阿拉伯数字,如“7人次”、“20件”、“100辆”、“120平方米”等;数字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采用汉字,如“一个人”、“五条意见”、“六大工程”等;星期顺序和某些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日也用汉字表述,如“星期一”、“五四运动”、“三八妇女节”等;含有月和日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均用汉字表示,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和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数字隔开,并加引号,避免歧义,如“一·二三”事件、“一二·九”运动等,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约数可用“约、多、余、左右、上下”等表示,但不能叠用,如“100多人”、“约5000字左右”;文中数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超过万位数的以万为单位,超过亿万数的以亿为单位。
三、记述范围
年鉴记述内容为本区域上年度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发展情况;除首部年鉴外,内容只能是上年度发生的事物。如需采用历史资料,只能作为背景材料使用。
四、领导人名表
入鉴的领导成员名单,包括五套班子成员,区委、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政府派出机构和区检察院、区法院、区武装部、群众团体等机构设置,街道办领导班子成员,无正职的录主持工作的副职并作注明。本年度领导任职无变化的,不用标注任职时间。
五、入鉴奖项
入鉴的各类奖项均为市委、市政府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