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28
近日,盐田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深圳市盐田区志>编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对16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盐田区首轮修志工作从2002年开始启动,历时十载,《深圳市盐田区志》于2011年年底正式出版发行。期间,历届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最佳保障,各承编单位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全体修志人员默默耕耘,众手成志。在修志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区政府决定对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区志办等16个单位和余永弘等10名个人分别授予“《深圳市盐田区志》编纂工作先进单位”、“《深圳市盐田区志》编纂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盐田区地方志办公室)
附件:
盐田区志编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6个)
区志办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区发改局 区经促局
区教育局 区财政局
区人力局 区卫人局
区城管局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盐田公安分局 盐田港集团
二、先进个人(10名)
余永弘(区纪委) 吴 倩(区志办)
宋锦颂(区委统战部) 黎 星(区人大办)
王凌云(区总工会) 潘盛彬(区教育局)
赵连勇(区法院) 李海旭(区检察院)
刘大刚(盐田公安分局) 邱加州(盐田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