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0
粤志办函〔20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做好《全粤村情》编纂出版工作,结合2016年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和2017年工作部署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坚持普查原则,切实发挥机构和各技术环节的作用
(一)必须坚持以自然村为普查对象的原则
以自然村落作为普查对象是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明确要求,也是本次普查工作的独特性所在。我办已多次发文强调该原则,但仍有极个别地区以行政村或合并若干个村作为普查单位。各地要明确普查范围,做好指导、宣讲、审核工作,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认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普查。我办拟于近期开展“普查对象”专题抽查行动,对普查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将要求立即整改,并全省通报。
(二)切实发挥总纂和各级审查验收机构作用
总纂和审查验收是保证普查成果质量的关键,是普查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本次普查涉及面广,众手成书,记述方式多样,质量参差不齐,乡镇(街道)初审,县(市、区)总纂、复审,地级以上市终审,只有各司其职,并充分发挥作用,才能确保成果经得起检验。目前,少数地区存在总纂组织不力,审查验收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普查表和文稿质量不能达到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借助相关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组织好总纂和审查验收,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史实关、文字关,确保政治正确,普查项目齐全,史实清晰,记述准确。
(三)网上录入信息须与纸版信息增补修改保持同步
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数据库是本次普查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后期开展开发利用工作的宝贵资源,其内容准确、资料齐全、原始数据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是确保普查工作发挥长效作用的关键。由于数据录入和普查表信息填报属于不同报送形式,后期经过各级审查验收,普查内容不断增补修改,可能造成普查表与数据库内容不一致。各地要做好网络系统的审核,确保网上录入信息及时补充、更新,特别是相关史实修改和增补内容要与纸版修改同步。
二、重视图片,符合标准要求
(一)图片选用要注重多样化,图片说明要信息齐全
根据现已掌握的图片资料来看,选材集中、信息缺失是其最重要的问题。图片多为村居、祠堂、遗址等建筑物,老照片和生产、生活、民俗、技艺图片几乎没有。图片说明要素不全,有的没有注明拍摄时间,有的没有照片摄影者或提供单位,部分图片关键信息在正文和图片说明中均无相关介绍。此外,还存在图片选择缺乏代表性、图片质量不高等问题。各地应积极拓宽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提供老照片。甄选年代久远和不同题材的历史事件、人物和老照片(包括农村旧貌、社会活动、生产活动、家庭活动等方面)入文,另可新增物产、婚丧习俗、宗教信仰、传统食物、制作工艺技艺、民俗活动、人物等题材的图片,丰富选材。在总纂时要全书统筹,避免相同或相似照片多处出现。慎选族谱图片,如选用,宜注重于旧谱,现代新修族谱一般不上图。严格执行图片技术要素要求,图片像素要求是500万以上,像素越高越好;图片大小在3M以上。图片说明尽量做到文图呼应,图片信息在文中未提及的,在图片说明中应有相关介绍。在提交相关图照资料时,务必提交原图文件包。
(二)严格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普查表及编纂规范要求,特别是人物、荣誉、历史事件的选录,不随意降低、提高标准或扩大、缩小范围,收录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如人物,对收录人物必须表述其入选缘由,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无法列明缘由的不记。此外,人物内容较多的,应精选或采取详略结合的方式编写,着重写代表性人物,其他人物只记主要身份,不必每个都详述其生平和事迹。对于其中情况不明、身份不清、影响不大者不必记载。对侨居海外捐资支持家乡建设的东南亚华侨,不必记具体人名和数额。对拟编入《全粤村情》人物要严格把关,应在村里公示并说明收录标准;出版前应退回本人或其家属及相关部门核准史实。人物收录以正面人物为主,反面人物除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一般不收录。鼓励创新方式方法,采用灵活措施贯彻落实对文图题材、内容、质量的标准要求。
(三)细琢文字,行文必须符合相关规范
普查表和文稿存在语言不够简练、行文不规范的问题。如修饰语、虚词、助词等过多使用;一些民间掌故传说,动辄几千字;一些空洞的宣传语,当地方言、口语或文言文,繁体字、错别字、漏字、多字及句法错误时有出现;部分纪年、数量词、标点使用不准确;用词不当,前后矛盾,文稿内容表述呈格式化,历史称谓不符合要求等也有发生。各地应加强对相关出版物编纂规范和《<全粤村情——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编纂规范》的学习,强化编审、校对,斟酌文字、语句,切实提高文稿质量,减少硬伤。加强全文通读与核查,仔细甄别史料来源,深入考证。同时锤炼语言,力争语言简洁平实,如“掌故传说”只记故事梗概即可,非村落特色内容可简要记述。精雕细琢语言,千锤百炼文字,力求字字珠玑,句句不虚、不空、不假,有理有据,务必做到不出现政治问题、不出现硬伤、不出现常识性和史实性错误。
三、拓宽渠道,突出特色
(一)查漏补缺,解决缺项和信息不全问题
拓宽资料来源渠道,除通过书籍、网络收集相关材料外,还应进行实地考察和考究,深入挖掘缺项内容,按照“能查尽查”原则,尽量增补,如历史事件;再如属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民居、宗祠等建筑不要漏记建筑特色,可利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对关键词语、主要人物等要做好补充说明。
(二)突出特色,避免千村一面
把握全局,统筹全篇,整合资源,深入挖掘自然村的独具特点,特别是对雷同内容更要在同中求异上下功夫,可通过选材、记述侧重点、详略、文图、语言内容调整等不同方式表现相同内容,以体现其独特之处,展现村落独特风貌。如历史事件,应选录对村落发展有重大影响或反映村落特色、有资政借鉴意义的历史事件,普遍性、没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不记,积极增选古代的重要事件。
四、加强督导,确保进度
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把关,履行相关督导职责,特别是对进度和质量,树立全局观念,不拖全省后腿。省普查工作小组将开展普查工作专项督导活动,并对全省工作进度按月进行通报。普查进度慢的地区,要采取有力行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务必把进度赶上去。普查进度快的地区,要确保质量,及时进行复核,尽快全面完成《全粤村情》出版。
2017年全省计划完成《全粤村情》出版稿200册。其中,第一季度各市务必完成首批《全粤村情》送出版稿,并附各级审查验收表报送至省地方志办。
请各地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对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务必将普查工作和《全粤村情》编纂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办法落实到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