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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31
1月28日晚8点40分许,市档案中心存放蓄电池的机房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5 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档案资料损毁。
为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1月29日上午,区档案局(馆)联合区信息中心、特科物业,对区档案馆大楼主机房、档案库房、配电房等所有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查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1月30日,组织了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下一步,区档案局(馆)还将持续对办公区域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全力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