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3
各街道办事处、中英街管理局,区直各单位,区法院、检察院,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档案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文件材料的年度归档和科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列》等有关规定,区档案局决定在区内开展文件材料归档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4日至5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一)按照《盐田区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1),对各区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基础业务、开发利用、信息化管理四个项目进行全面考核检查。重点对文书、专门、声像、实物等档案的收集完整程度、分类划期、整理质量、档案录入、档案扫描、档案保存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按照盐田区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区属单位2016年度形成的归档文件的数字化工作进行考核检查。重点包括对扫描图像质量(分辨率应大于等于200dpi)、图像处理、图像存储(采用TIFF格式进行存储)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 为切实加强涉密档案管理,确保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区档案局将加大对涉密档案整理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执行中介公司聘用相关规定。密件必须由本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整理。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标有密级且未经解密的涉密档案,不得交由服务公司整理、数字化”,须按要求与档案服务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书》。
2、涉密档案实体整理是否规范。档案整理须遵循“涉密文件一般紧跟在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的非涉密文件最后”原则。涉密文件不得与非涉密文件混装,涉密件必须单独装盒且在档案盒脊背最上方注明“涉密”二字。
3、涉密档案是否独立进行处理。涉密档案须由专门工作人员在独立的涉密电脑内进行登记著录,不能录入政务内网的档案系统,涉密档案密级等信息著录必须准确,著录时不得擅自定密、未经鉴定小组鉴定擅自升密或降密。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库房(档案室)的档案进行全面彻查,如存在以上问题须于4月28日前予以更正。
三、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4月24~28日,区档案局检查组登录“盐田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认真填写《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一式2份),做好迎检准备。
(二)5月2~11日,检查组对区直机关单位的档案年末立卷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4日对在区行政中心办公的单位进行检查,7、8日对在区工青妇大厦办公的单位进行检查,9~11日检查其他单位。
(三)5月9~11日,请各街道对照《盐田区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要求,自行组成检查组对下属文化站、图书馆、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并收集《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汇总填报《各街道数据统计表》(附件3)发送至档案局留言信箱。区档案局检查组暂定于14、15日对四个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年末立卷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初定路线为14日上午沙头角街道、下午盐田街道;15日上午海山街道、下午梅沙街道。
(四)5月16日,对区委宣传部、区人力局的下属单位的档案年末立卷工作进行检查,17~18日对区卫计局等机关单位下属单位进行检查。请各主管单位认真督促、指导下属单位按时完成各项档案整理工作,并告知检查时间。区档案局组成若干检查组直接进行检查,不需要主管部门陪同检查。
(五)区法院、检察院档案工作检查时间定于5月末。区教育局下属学校的档案工作检查时间定于11月末。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检查,在4月24日前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各项检查时间不再另行通知。各项档案工作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整个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盐田区属单位档案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2.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登记表
3.各街道数据统计表
4. 盐田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
盐田区档案局(馆)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