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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妇女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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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0-04-10
名称: 盐田区妇联关于盐田区2020年“最美母亲”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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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妇联关于盐田区2020年“最美母亲”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抓母亲节契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区妇联决定开展盐田区“最美母亲”评选活动,关注关心关爱辖区母亲,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有关妇女组织、女职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抓母亲节契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区妇联决定开展盐田区“最美母亲”评选活动,关注关心关爱辖区母亲,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盐田区疫情防控中的“最美母亲”,共12名。

  二、评选条件

  1.在盐田区居住生活、就业创业一年以上的母亲(户籍不限)。

  2.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3.参加疫情防控一线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具有代表性,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安排

  (一)推荐阶段(2020年4月7日至4月15日):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推荐方式进行(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申报时需提交《盐田区“最美母亲”推荐表》(见附件2)、1500字以内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电子版照片一张(工作照、生活照均可),签署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含word文档、加盖公章PDF扫描件)于2020年4月15日下班前,通过OA留言信箱报送至区妇联-办公室-袁超强,联系电话:22320182。

  (二)审核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4月20日):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三)表彰阶段(2020年5月上旬)

  母亲节期间对评选的“最美母亲”进行表彰,发放关爱纪念品。

  (四)宣传阶段(2020年4月20日至5月中旬)

  采取在电视栏目播放专题片、在新媒体平台刊登事迹故事、设置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最美母亲”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优秀家庭楷模带动作用,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具体要求

  (一)突出“一线”,树立典型。各有关妇女组织、女职委要重点从参与疫情防控一线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贡献突出、条件符合的母亲代表中推选,要深入基层挖掘典型、树立典型,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挖掘亮点,扩大宣传。各有关妇女组织、女职委要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充分了解先进事迹,发现宣传亮点,组织“最美母亲”配合做好媒体事迹采写、视频拍摄等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附件:1.盐田区“最美母亲”评选名额分配表

  2.盐田区“最美母亲”推荐表

  深圳市盐田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4月9日

  (联系人:袁超强,联系电话:22320182)


附件:

1.附件1:盐田区“最美母亲”评选名额分配表.docx

2.附件2:盐田区“最美母亲”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