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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007544609C/2024-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2-27
名称: 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用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8
主题词: 政策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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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用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次数:-
(关于延用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财政局:

  经研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延用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有关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日

  转载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转载链接:http://drc.gd.gov.cn/xzsyxsf5834/content/post_4303433.html

  转载时间: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