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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007544422D/2023-0010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08-25
名称: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04
主题词: 党组 巡察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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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04  浏览次数:-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巡察整改)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9月至11月,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2组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把准方向,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扛起抓整改的主体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反馈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掌握巡察反馈意见,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整改落实。局党组成员深入讨论交流,认真学习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情况,强化思想认识,党组成员一致认为抓好巡察整改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具体行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二)找准定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局党组切实发挥“领头雁”的带动作用,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局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前方工作组负责同志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协调,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

  (三)奋勇当先,全力推进巡察整改的各项措施。坚持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局党组书记指导党组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逐项对照认领问题,积极主动督促责任科室落实整改,将任务分解细化,层层压实,全面强化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分管的党组成员具体负责,带着乡村振兴科和办公室等科室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字逐句梳理分析,按照厘清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的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形成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建章立制,制定出台多项涉及专项资金监管及局内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四)强化督导,持续提升巡察整改的工作质效。坚持把巡察指出的每个问题全部作为必答题,以知错就改的决心、知耻后勇的担当,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下真功夫、啃硬骨头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巡察整改以来,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东源县、凌云县、乐业县的问题,采取召开视频会、前方调研座谈会、利用工作群强化提醒等形式,多次组织传达学习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在区审计局的指导下,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方面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深学细研笃行,切实推动党组“第一议题”学习规范化、系统化、深入化。20221019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202333日,局党组传达学习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工作精神、2021年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3年以来,局党组组织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精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等乡村振兴工作精神。

  2.进一步强化统筹领导。及时新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按照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要求及时出台区级配套文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与各专项组、前方派驻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协调机制。202331日,分管区领导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研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出台工作规则等议题;202334日印发《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2023324日印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202346日组织召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暨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3.进一步加大重视力度。一是改用党组成员分管、调研员协管模式加强领导。由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一名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工作,并配备2名公务员和1名临聘人员,工作力量得到增强。二是将对口支援、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专题听取相关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工作三是通过建立粤政易工作群的方式,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助制度,强化与各专项组、前方派驻机构的沟通联络协调工作。

  4.深入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对口支援、乡村振兴实施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022129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召开2022年第54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盐田区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对口广西凌云县、 乐业县东西部协作工作总结、对口帮扶东源县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总结以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并深入研究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出台明确盐田区2023年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重点工作、考核任务等,以先行示范的标准逐条逐项抓好任务分解落实。

  5.坚决落实衔接期有关政策。一是认真吸取预算编制不合理的教训,对照承接任务情况,会同区财政局统筹核算各单位经费预算。已全面优化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编制测算方式,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等有关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按照区财政有关规定执行。二是提醒区财政局定时通报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预算单位抓好预算执行,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6.做实做细指导前方工作。一是加强与前方工作组联系,建立区委副书记、副区长等分管区领导加入的粤政易工作群,一般工作及时部署,重点工作专题部署。二是坚决反思不足,对“2019年以来未开展对口工作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作出深刻反省,立行立改。202346日组织召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暨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采用双向互访、粤政易、电话交流等方式征求东源县、深汕合作区、凌云县、乐业县等地派驻干部意见,会中采用视频会议方式与派驻干部连线交流,会后发动成员单位联合派驻干部、龙头企业在保障完成考核任务的基础上,充分评估自选亮点项目可行性,于512日印发2023年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工作要点以及对口帮扶东源县、深汕特别合作区元新村、云新村、广西凌云县、乐业县2023年工作计划三是局党组决定定期组织前后方工作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最新的文件要求,听取前方工作组近期情况报告,加强日常工作的指导。

  (二)关于履行“三农”及乡村振兴主管职责方面

  7.加快落实使用中央衔接资金工作。对于中央衔接资金的使用问题,党组责令科室反思工作方式,提高工作主动性,主动积极对接相关单位。202328日,区领导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会后,区人力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指派专人负责日常数据维护,确保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及时上传更新,严格按照《深圳市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合理合规分配资金,优化资金使用。2023年,市下达我区的中央衔接资金,截至2023630日,我区支出进度100%,上半年已完成全部支出,提前完成市下达“10月底前完成100%支出”的任务目标。

  8.持续推动对口帮扶深汕各项工作。一是加紧加快,按市委、区委要求制定结对深汕产业振兴帮扶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督促其他职能局开展相关振兴工作,持续推动实质性开展产业振兴工作。二是加强与深圳前方工作组联系,及时拨付2023年度财政帮扶资金至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228日,盐田区结对帮扶深汕特别合作区的2023年度财政帮扶资金已拨付到位。三是根据工作规则,于202346日审议深圳市盐田区结对帮扶深汕特别合作区元新村、云新村2023年工作计划,于512日印发该工作计划。

  9.不断优化干部选派工作机制。一是目前选派至前方参加乡村振兴工作的干部均按选派程序要求从严把关,深入考察,并报经省委、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备案。二是局党组主动靠前,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分别向多名同志了解情况,并查阅有关文件要求,梳理出有关情况,并督促东源工作组等单位加紧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三是加强对工作组的人员管理。结合东源工作实际需要,调用年轻精干干部负责相关工作。四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与组织部门的主动沟通协调,坚决杜绝不符合文件规定的选人用人。

  10.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率。一是202346日组织召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暨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领导、各有关部门与东源县有关领导共同研讨195万专项资金有关情况。东源工作组积极开展资金自查工作,已形成资金使用计划,正在按流程报请县委和县政府审批。二是督促东源工作组对照上级通知,对巡察反馈的结余资金开展自查,对未支出的原因做出说明,明确相关资金下一步使用计划。督促凌云、乐业、深汕等前方工作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组织专项资金审计自查,排查有无类似问题。三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区审计局的指导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东源工作组专项资金存在沉淀等问题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

  11.从严把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一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东源工作组在20233月份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开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检查。目前,第三方审计公司已对共管账户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完成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第三方审计公司根据工作组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记录或文件等程序,现等待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再进行进一步整改。二是东源工作组制定出台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351日起试行。三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凌云、乐业、深汕等前方工作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凌云、乐业、深汕等地已形成自查报告。四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区级层面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目前已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正在加紧推进第二次征求意见。

  12.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开支用途。一是对照实际规定,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东源工作组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二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凌云、乐业、深汕等前方工作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组织专项资金审计自查,排查有无类似问题。三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区审计局的指导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动东源工作组专项资金存在开支工作经费等问题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专项审计。四是东源工作组已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已对共管账户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完成检查,现等待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再进行进一步整改。五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区级层面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目前已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正在加紧推进第二次征求意见。

  13.持续提高专项资金存在发挥效益。一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凌云、乐业、深汕等前方工作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完成自查工作,在区审计局的指导下,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东源专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二是东源工作组已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已对共管账户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完成检查,现等待第三方出具审计报告再进行进一步整改。三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区级层面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目前已完成第一次征求意见,正在加紧推进第二次征求意见。

  14.科学使用和强化监管工作经费一起抓。一是东源工作组已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并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工作经费开展自查。二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凌云、乐业、深汕等前方工作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完成自查工作,并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三是在乡村振兴经费预算申报过程中,由局相关科室牵头协调,组织前后方工作组和财政局多方会谈,反复论证,科学申请,提高财政资金执行率。

  (三)履行“一岗双责”,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

  15.全面增强风险意识。一是促前方工作组进行廉政风险自查,在区审计局的指导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乡村振兴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摸清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二是强化廉政监督,抓好纪律教育,及时将上次通报的违法违纪问题教训转发前方工作组,在工作人员派驻前方前及时组织廉政谈话提醒。三是利用视频会议、调研交流等时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前方工作组定期对派驻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做到坚守底线,不踩红线2023年至今先后4次对前方工作人员开展纪律教育、谈心谈话。四是调入更多年轻干部参与乡村振兴科工作。

  16.理清明确监督职责。一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在参照深圳市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管。二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区审计局的指导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包括但不限于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开展2019—2022年乡村振兴资金审计工作。三是因经费有限,本年度完成河源方向资金审计,后续开展百色等方向资金审计工作。

  17.从严执行审计整改。一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组织对盐田区2019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项目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做深做实审计整改,针对该项目将最新情况合并至新一轮整改情况报告,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举一反三,建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东源工作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自查工作,相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凌云、乐业、深汕等前方工作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组织自查,排查有无类似问题,形成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审计意见,确定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责任落实到人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18.规范发放各项补贴补助。一是东源工作组已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对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查清事实,说明原因,改革生活补贴发放机制,并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工作经费开展自查。二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凌云、乐业等前方工作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完成自查工作,并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三是加强对财务规章制度的培训和指导,每年组织至少一期经费使用的制度讲解。

       19.规范管理公务用车使用。一是东源工作组已制定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对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查清事实,说明原因,并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工作经费开展自查。二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督促凌云、乐业等前方工作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完成自查工作,并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三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组织对局本级公务用车和油卡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已印发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车辆的保管、维护加油使用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重点从“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学习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履行好主管监管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三不腐’”等四个方面,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认真反思总结本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我局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推动全局干部作风转变。

  (二)持续做好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自查自纠,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实、用到位;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未完成整改的,要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制定出台补救挽救措施。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三)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堵塞制度漏洞,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着眼管全局、管长远,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5-25229501;电子邮箱:jmjsfw@yantian.gov.cn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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