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三农”、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相关的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承担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估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领域有关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督导检查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协作,推进消费帮扶工作。负责与帮扶协作和合作交流地区的联系协调、交流互访、联席会议、组团参展等工作。指导和促进农业发展,指导农业现代化建设。依法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负责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领域的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科
发布日期:2024-09-10 浏览次数:-
(拟订并组织实施“三农”、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相关的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