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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8007545660X/2024-0015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12-20
名称: 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伙食餐费自行采购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0
主题词: 自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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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伙食餐费自行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0  浏览次数:-
(鹏湾社区伙食餐费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山街道鹏湾社区员额内工作人员伙食餐费采购项

  预算金额(报价不能超预算,可以另加赠送额):24.42万元(人均费用550//,按实际人数结算

  采购需求:

  一是餐厅容积大,可容纳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同时用餐;

  二是餐厅菜品丰富,菜品中西结合,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中晚餐不少于15个品种,卫生符合要求;

  三是餐厅有微信小程序下单平台,提供免费送餐及25分钟之内送达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1年,从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五)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三、其他服务要求

  无

  四、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主要内容(需盖公章)

  (一)采购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报价明细等)  

  (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等

  (七)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公告期限

  20241220日至20241225日。

  七、供应商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

  1.提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1225日 18

  2.采购文件提交方式:直接提交

  3.采购评审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122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鹏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项目评审。

  八、本单位负责对项目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0755-25256199

  地 址:深圳市盐田区马庙街9号鹏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九、评审评分规则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权重

得分范围

评分

餐厅容积

可容纳我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同时用餐

完全符合:30

部分符合(可容纳人数≥80%全体工作人员):20

不符合(可容纳人数<80%全体工作人员):0

30%

0-30

菜品丰富度

中西结合,早餐不少于10个品种,中晚餐不少于15个品种

早餐、中晚餐均符合:25

早餐或中晚餐任一不符合:15

早餐、中晚餐均不符合:0

25%

0-25

线上服务

餐厅有微信小程序下单平台,提供免费送餐及25分钟之内送达服务。

完全符合:25

缺少微信小程序下单平台:扣10

不提供免费送餐服务:扣10

送餐时间超过25分钟:扣5

25%

0-25

赠送幅度

人均费用550//月,赠送额相对于同类餐厅具有明显优势

赠送额大于同类餐厅:20

赠送额与同类餐厅相当:10

赠送额小于同类餐厅:0

20%

0-20

总分

100%